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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生资助数据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04-28 民间故事 提交错误

为推动教育部印发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管理暂行办法》(教财函[2020]39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进一步完善针对学生资助数据质量和资助工作的准确性,经研究,决定开展“提高学生资助数据质量”专项行动。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推动国家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资助系统)全面应用和数据质量全面提升,努力实现“三个100%”和“三个零错误”目标。 “三个100%”是指学校机构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项目100%纳入系统管理、资助信息报送100%。 “三个零误差”,即助学金系统在校学生数据与实际在校学生数据“零误差”,助学金系统困难学生数据与实际在校学生数据“零误差”。实际认定为困难学生的数据,助学金系统“零误差”,与实际资助数据“零误差”。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学校账目数据质量

重点解决四个问题:一是“空壳学校”问题。 省资助部门将无在校学生的空壳学校在资助系统中列为“无效”状态。 二是“学校隶属关系与实际情况不符”问题。 省、市资助部门调整学校在资助体系中的隶属关系。 三是“漏账、迟发”问题。 教育部按照《关于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核报报送的紧急通知》(教助中心〔2020〕35号)要求。 学校(机构)代码管理系统每季度发布新的学校(机构)信息,统一建账、统一下发。 第四是“账号无法登录”的问题。 当地资金部门将核实该账户是否存在于资金系统中。 如果账号存在但密码错误,请重置密码即可使用; 若账户存在但学校提示无效,资助部门会与同级学籍部门确认学校信息审核状态,省级教育信息管理部门会核实学生中学校信息同步情况状态系统; 如果该账户不存在,省资助部门将协调省教育信息管理部门,统一将用户管理平台中的账户信息同步到资助系统。

(二)提高学籍数据质量

重点解决四个问题:一是“当前学生信息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相关学校应按照《办法》要求,及时完成学籍系统新生注册、转学、休学、死亡、毕业、升学等操作。 二是“停课学校在校生信息”问题。 协调学籍管理部门和学校及时处理学籍系统中已注销或关闭的在校学生信息。 三是“重复学籍”问题。 协调学籍管理部门和学校及时处理有问题的学籍问题。 四是“学籍系统与助学金系统学生数据不同步”问题。 省教育信息管理部门要做好系统运行环境保障工作。

(三)提高困难学生数据质量

重点解决三个问题: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录入不全”问题。 学校将所有待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录入资助系统。 二是“难度等级识别结果录入不完整”的问题。 学校将在家庭经济信息模块中对所有学生进行难度等级识别,并将识别结果录入资助系统。 三是“建档立卡等五类特殊困难学生难度等级认定”问题。 学校将对教育部“纳入”资助体系的五类特殊困难学生一一进行核实认定,然后提供资助。 难度级别确定结果被输入到系统中。

(四)提高资助数据质量

重点解决六个问题:一是“经费项目不全”问题。 地方资助部门在“地方政府资助”模块定制地方政府设立的资助项目,学校在“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模块定制相应的资助项目。 二是“资助名单录入不全”问题。 学校将国家资助、地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社会资助等各类资助项目的全部获得者名单填写在资助体系中。 三是“注册学生‘未受助’且系统未报‘未受助原因’”的问题。 学校应在资助系统中填写“未受资助原因”,中等职业学校应按月填写“未受资助原因”(2月和8月不填),其他学校填写按学期。 四是“学生资助信息录入不完整”问题。 学校须完整填写银行卡号、资助标准、缴费时间、缴费金额等信息。 五是“资金信息审核不及时”的问题。 学校及时审核录入的资助清单,资助部门按照系统设置程序对学校批准的资助清单进行重新审核。 六是“财政资金信息录入不及时”问题。 省、市、县级资金部门在财政资金模块录入国家资助项目的财政资金分配信息,并上传预算文件扫描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学校要把“提高学生资助数据质量”专项行动作为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学籍、财务、资助、信息技术等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学生资助数据质量。财政救助体系综合应用和综合数据质量。 完善学籍数据、人员、经费、设备等保障。

(二)压实管理职责

地方各级资助部门和学校是资助制度运用的主要责任单位。 地方各级资助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长、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高等学校分管领导为资助制度适用第一责任人。 各地、学校要严格按照“谁填报、谁审报、谁负责”的原则,在规定时点内完成资助数据录入和审核,确保资助数据准确。并完成。

(三)加大培训力度

各地要加强资助系统应用和资助数据管理队伍建设,建立分级培训体系,采取线上线下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确保不漏一校、不漏人。 每位管理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训,确保每个人都能熟练操作。 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案例,推动全区各学校用好资助制度。

(4)按时、高质量地填写报告

各地学校在完成学生毕业操作前,最迟应在当年7月31日、次年1月31日之前完成春、秋季学期(各项业务操作)全部资助信息录入和审核。按照《办法》的要求。 时间要求见附件),确保达到“3个100%”、“3个零错误”的目标要求。

(五)提供技术服务

各地要建立分级资助系统技术支持服务机制,分级收集和处理系统应用问题。 经费业务和系统运行问题原则上由上级经费部门负责解决,系统运行环境保障问题由省教育信息管理部门解决。 省属或中央高校无法解决的系统应用问题,由省级经费部门和中央高校向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呼叫中心反映,相关部门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解决或反馈。 5个工作日。

(六)加强省级运维

省级教育信息管理部门要加强经费系统的运维支持,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进一步增强运维支持能力。 要配置充足的服务器、网络带宽等资金系统运行所需的资源,配备责任心强、技能过硬的专职运维人员。 要加强资金系统日常人工检查和技术监控,确保资金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七)加强跟踪监管

各地要建立数据录入审核工作进展分级跟踪监督机制。 要建立立足本地的对落后地区和学校的监督责任承包机制、网上实时跟踪机制、线下随机抽查机制、定期报告工作机制以及现场指导监督机制。现实。 教育部有关部门将通报各省(区、市)和中央高校资助制度运用情况和报送数据质量情况。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略

附件:1.研究生资助子系统业务运行时间要求

ad9ce195b4da1da6528636055c38050f.pdf

2.本科生资助子系统业务运行时间要求

78d2dac378b21ae7d8e9e16ddfed78c6.pdf

三、中等职业学校经费子系统业务运营时间要求

e9d2226f82a5bc6c11a3c9acbef483e5.pdf

4、普通高中经费子系统业务运行时间要求

206cbe8456c28b4eb417dd612142077a.pdf

五、支教资助子系统业务运行时间要求

417f94230d30ad543c3ed750cf88939b.pdf

六、学前资金子系统业务运营时间要求

4d670d64c5a01adae11ab8f5d3ca36fa.pdf

国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

2020 年 7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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