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里的摇蚊
简介
这是一部伤感的恋爱小说,主要描写两个孤儿之间的恋爱悲剧。小说主人公于溪享尽温暖后,便将青梅竹马的恋人舒晓抛弃,实现了自己动机不纯的婚姻。
经历了各种歧视和磨难,于溪再次遇见了昔日的恋人,发现舒晓不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积极向上的女孩。她不光沦落到出体的地步,还沾染上可怕的毒瘾。
自此,于溪受到了良心的折磨,也开始了灵魂的救赎。
小说以生命短暂的摇蚊开篇,以倒叙的手法回顾男主的好坏参半的一生:宛如油画的水乡,灯红酒绿的大都市,偏远荒凉的山区,是沉重的足迹,也是伤感的人生轨迹……
目 录
1、 死亡的序幕
2、 远游
3、 唯一的记忆
4、 第一次接触
5、 最好的选择
6、 寂寞相拥
7、 时间的治愈
8、 远离尘嚣
9、 寂静之声
10、 今晚,我需要你
11、 忧郁的爱
12、 下一站,远方
13、 翻越山岭的晴空
14、 在两个世界之间
15、 回到原点
16、 尘封的过去
17、 执子之手
18、 阳光下的黑暗
19、 漂泊的日子
20、 残破的羽翼
21、 希望之歌
22、 黑暗中的耳语
23、 天堂之约
24、 因为爱你
25、 若你离去
26、 世界末日
1、 死亡的序幕
据报道,非洲有一种叫做"沉睡摇蚊"的昆虫,其幼虫长约8厘米且生活在水中。干燥后会变成停止一切生命活动的"干尸",但不论经过多久,只要遇水就能复活。
日本宇航员若田光一在国际空间站(ISS)进行了实验,100只干燥状态下的幼虫,遇水基本都复活了。其中部分幼虫在2周后变成了蛹或成虫。
这种生命力顽强,双翅目的昆虫,在《人与自然》一档节目中播出过。非洲南部的马拉维湖,每年会出现"摇蚊之雾"的壮观景象,数以亿计的摇蚊盘旋在湖面,远望如一团燃烧的火焰。那美丽的瞬间被早期的探险家误以为湖面上的燃烧物。
每年的雨季,幼虫会从七百米的深处往水面一点点生长。五到十天的繁殖期来临时,一只跟着一只浮出水面,蜕变为成虫。
成虫在短暂的一天内,去寻找另一半,然后交配产卵,紧接着死去。
"朝生暮死"是对这种以露水、花露、花粉、蜜汁为食的小生命生动又贴切的概括。它们简单的一生,短暂到连声叹息都没有。
2、 远游
走出飞机舱门, 寒风凛冽。我裹紧外套,低着头,混进了人群里。
机场出口,围着一群人,咋咋呼呼的,有拉客的司机、举着旅馆住宿小牌的中年妇女、推着餐车兜卖的商贩。
"去哪?"
"到县城不?"
几个拉客的中年男人围了上来。他们的眼睛露着光,焦急地等着回答。
"大兄弟,跟车不?"一个年龄稍大的男人跟紧着我,目光十分诚恳地盯住我。他的年龄与我相仿,50上下,但身材健壮。
我不由自主地跟他身后,然后从人群的包围圈里挣脱。
"大兄弟,南方人吧?"他的声音浑厚,略带嘶哑。
我没有搭理他,伸手拉开了车门,低下头,弯下腰,钻进车厢,倚坐在后排靠窗的位置。
男人跳上车,发动了车子,打开了暖气。他转过头,憨笑着对我说:"大兄弟,是到县城吗?"
我只是点了点头。
"你很紧张,是担心什么?看来是很少出远门吧。"男人言笑间,几道半指深的皱纹,在他额头上一张一合,"你在车上坐会儿,我看看,再拉几个。"
我安静地坐着。中年男人折返了两次,抱怨了两次。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他终于回到了车上,然后怏怏不乐地打开储蓄箱,掏出两个馒头,硬是分了一个给我。
车驶进空旷的田野,犹如脱缰的野马,飞奔前行。我嘴里嚼着干巴巴的馒头,手里接住掉落的碎屑,眼里看着窗外自然的风景。
暮色降临,晚霞映衬着黑土地,在地平线交汇在一起,颜色也随着时间的流淌,由紫红变成了浅灰。
"城里的旅馆最多五十,不要多付了。"中年男子转过头,一脸严肃地叮嘱。
他的诚实和热情打动了我。于是,我同他攀谈了起来。
然后,他告诉我,他叫杨素志,漠河古城岛人。漠河的旅游业刚起步,他就开始跑车,一干就是二十年,换过三辆车。
他说,虽然钱挣得不多,但人自由,也能顾得上家里。他有5个孩子,大的中专毕业,分在供电局。小的刚上小学。
"生这么多孩子?"我惊讶道,"不容易!"
"添这几个小犊子,媳妇是遭了老罪,尤其是老闺女,整宿整宿地哭。"他的兴致上来了,"看到自己媳妇瘦得不成人形,打心眼里是难过的。这不,孩子大了,再想想,受过啥苦也值了。对了,你家几个孩子?"
"两个女儿,在北京读书。"我犹豫了一下,继续说道,"大女儿在美术学院读大四,今年,小女儿刚刚考进北京服装学院。"
"不错,不错,你有喝不完的酒喽!"
"是的,女儿出了门,少不了酒喝。"
听完杨素志的话,我开始了短暂的思考:黎若希马上大学毕业了。唐糖很快也会独立了,而我突然没了方向。
"大兄弟,你是来旅游还是走亲戚的?依我看,又都不像。"
"何以见得?"
"你有心思,不开心。"他说这话时,车已经停了下来。
我下了车,站在"春晖旅馆"的招牌下,四处张望。沿街清一色的商铺,全是红墙白边的欧式建筑。亮灯的商铺不多,过往的行人和车辆,也是少之又少。
"有事打电话,我认识的人多。"杨素志搬完行李箱,憨笑着递上名片,"想包车的话,就打电话,附近的景区我都熟。吃住可以去我家,伙食费看着给点就行。"
旅馆前台,背景墙上,挂着鎏金的铜牌,注明着单间80元。我没有进行讲价,直接付了押金,办理了入住登记。
工作人员晃动着钥匙圈,慢悠悠地穿过走廊,将我领上了二楼。他拧开球型锁的同时,也热心提醒了一句:晚上10点试供暖,到时候可以调换房间。
抛下重重的行李,我慢悠悠地洗了个澡,然后蒙上被子,沉沉地睡了一觉。昏沉沉地醒来时,暖气已经来了,暖得美美的。
再过了一会儿,窗外响起了由远及近的雨声,忽急忽慢,时而沙沙地洒落,时而噼里啪啦地撞击,无疑是场猛烈的暴雨。
听着嘶吼的风声,我担心起面包车司机来,于是拨通了名片上的号码,对他说,雨下得太大,路会不会不好走。
电话那端,响过一阵嘈杂,才渐渐清晰一点。杨素志说他还在楼下,并没有离开。
起身,拉开窗帘,我朝楼下寻望,隐约又看见那辆停着的面包车。于是,我跑到宾馆的前台,又定了一间房,让工作人员去叫他。
杨素志敲开了我的门,塞回80元钱给我,然后提高嗓门,十分失望地嚷道:"我早说过啦!这里最多50!你非花这冤枉钱!"
我没同他争论,而是闷闷不乐地掩上门。他猛地垂下头,慢吞吞地穿过走廊,留下越走越远的脚步声。沉闷的声响完全消失后,我才想起自己太久没同人交往了,以至于要对一个陌生人热情过头。
雨下了一整夜才停,呼呼的风仍在刮着。三番两次醒来,想起黢黑又憨厚的脸,我忍不住往窗外瞧瞧。
刚刚天亮,我决定包下他的车。
我敲了敲车窗玻璃,唤醒蜷在棉被里正在熟睡的杨素志。听见声音,他警觉地坐起身子,眯着小眼睛,伸直脖子,目光巡视着。见到我,他立刻放松了下来,露出憨厚的笑容。
一听我说,想包车看漠河的极光,杨素志顿时面露难色:"大兄弟,你别信那些鳖犊子。再说了,你来的时间也不对。"
听他这么一说,我有点失落,忍不住反问:"到漠河不看极光,还能干什么?"
杨素志得意地回答:"赏雪、滑雪、狗拉雪橇。很快就要下第一场雪啦!"
前往乌苏里浅滩景区,道路两旁全是白桦林。几个钟头过去,人烟依旧稀少,迎面而来的车辆也屈指可数。路途过于沉寂,只见高大笔直的白桦树,纷纷作揖,继而扑倒在身后。
半山腰的木屋出现在视野,又行驶过一段路程,就看见了环形的江湾。杨素志开始打起精神,讲起江湾的成因:乌苏里江绕过湾口时,沉淀下来的淤泥,形成了独特的浅滩生态,只等大雪过后,积雪覆盖了浅滩,风景才会更美。
见我到了景区门口,又不愿意进去,杨素志困惑不解:"跑了100多公里山路,不就是为了进去看一眼吗?"
"远远看一眼就够了,这样就不会丧失心中的憧憬与期待。"
我耐心解释道。他虽然不能完全理解,但也只能同意了。想到干了这么件既花了钱又受罪的事情,杨素志叹了一口气,一脸歉意地看着我,无奈地摇了摇头。
我还是变成了她那样的人。曾不管不顾地靠近我,然而有一天,她永远停下了脚步:于溪,距离刚刚好,靠得太近,梦就会醒了。
乌苏里江景区门外,停留了半小时,又折返了回去,前往80公里外的古城村。杨素志说,抄近路的话,会颠得更厉害。我说,没关系。
在砂石路上跳跃的面包车,就像丛林出没的野兽,弄出十分大的动静。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我,紧握着把手,扯住椅垫,嘴里咬着半截馒头,喉咙里发出呜呜的惊叫。
时不时,杨素志同我对视一眼,露出坏坏的笑,然后宽慰几句:"大兄弟,坚持、坚持,等会儿到了,咱干它个几碗高粱烧。"
古城村地处偏僻,交通闭塞。村民普遍不富裕,只能发挥着"靠山吃山 ,靠水吃水"的理念。他们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盖房,架桥,竖木栅栏,烧大锅灶。至于水产资源,撒上几网,大马哈鱼、胖头鱼、鳌花、鳇鱼、鲟鱼啥的,轻易就能捕获。
至于,当地的习俗,便是赶在大雪封山前,往地窖里储存食物,少则两三个月的食物,多则小半年的食物,基本以白菜和土豆为主。富裕的人家,会宰些鸡鸭鹅挂在院子里的阁楼上。
刚停稳车,杨素志就跳了下去。他套了件大褂,钻进小屋,收拾起杂物。他的妻子也忙活起饭菜。他们两口子热火朝天地忙活,留下无所事事的我。不过,享受着远方主人的热情招待,确实挺感动的。
围着木栅栏,我来回踱着步。
突然,柴垛下面冒出一只大黄狗。它一边惊诧地盯住我,一边伸懒腰似地抖掉身上的草屑。我蹲下身子,想吓唬吓唬它。见状,它怏怏不快地摇了摇尾巴,然后扭头离开了。
杨素志在门框上挂厚布帘子,便叫我过去帮忙。我提起帘子,对准门框的边。他往门框上锤钉子。
他拍了拍大褂上的灰尘,看着收拾整齐干净的屋子,满意地说:"天气预报有雪,我准备了三床被子,又在炉里多加了点炭,应该不会冻着。"
餐桌上摆着四盆菜,红烧杂鱼,红烧土豆,大白菜烧肉,炖鱼汤。杨素志提起透明壶里的酒,倒了满满一大碗给我。完了,他还不忘吹嘘一番,天上的麻雀都馋他媳妇酿的高粱烧。我端起碗,呡了一口,确实入喉绵柔,回味香浓。
我同他们一大家子,围坐在炕上,有说有笑地吃了起来。
"你的头发是染白的吗?"他们家最小的女儿突然看着我,认真地问。
杨素志体态宽胖的妻子使了个眼色。小女孩嘟囔着嘴,扒拉了两口饭,离开了饭桌。
"一夜白头夸张了点,我确实比同龄老得快一点。"我不懂缓和尴尬,便诚实地回答。
夜幕降临,大雪纷纷落下。我点燃,走出门外,走到了村头。走到三岔路口,又停了下来,折返回去。
远处商店的广告招牌亮着,街道上的人消失了一样,空荡荡的。
大黄狗乖乖地钻进柴垛里,哼哼着抗议突如其来的降温。我也钻进了小屋,裹上厚厚的被子,沉沉地睡了过去。只留下外面呼呼的寒风,猛烈地刮着。
世上的故事没有结局多好,就像蜡笔小新永远不会长大。可是时间让我们学会了告别,正如哆啦A梦对大熊说:"要是能一直陪在你身边,该多好啊。我不在,你能好好生活吗?"
时间能否慢一点,再慢一点。青丝照样变成了白发,我已经活成了老头,似乎悠悠晃晃地打了盹,阳光不再是昨日的模样。
那个口含树哨的少年,端坐象牙塔里的青年,倚靠树下的中年,如烟般消失在了黄昏里。
光影颤抖中,传来舒晓的声音:"我走了,来生见!"
"于溪,有一天,我迷路了,你会找到我吗?"
躺在摇椅上,我还在等她。也许哪一天,从昏睡中醒来,她就笑着推开门,然后仰头俏皮地问:"于溪!你这么老啦,等得很辛苦吧?"
寒冷的深夜,燎壶溢出的水,洒在炉沿上,发出滋啦、滋啦声响。于是,我从半睡中醒来,关上了炉门。
再次钻进被窝,早没了睡意,思维又混沌了起来。环顾漆黑的屋子,我又似乎看见那个身影,正躲在角落里,一动不动地注视我。这样的情形很久了。于是,我打开灯,捧出书来读,继续整理着记忆。
"于溪,偷偷哭鼻子的样子不帅哦!来世我不会来人间了,也不再同你相爱。"
"你忍受着折磨,也不抱怨我。你给我强大的保护,只会让我心疼。"
"昨晚,如此难过,忍不住就哭了,哭累了就睡着了。"
"我带着自私又无耻的念头,偷偷求了咱俩的缘分,卦象和签都很好,是能走到一起的。"
"于溪,月老是牵错了线,才让你这么苦。这两天想到你,我的眼圈是红的。今生我欠你太多,来生让我有机会偿还的话,我愿一辈子替你诵经祈祷。"
"人没有下辈子,你过好今生,别为我难过。爱太重,背不动,会伤了你。"
"焚香诵经,一叩上苍,二明,换得今生与你相见。佛笑我痴傻,不揽万里九霄月,坠落红尘三千尺;不守得道升天法,落得镜花水月空。我曰,忍这一世清寡,换三生三世不弃。我晓红尘苦,晨饮般若汤,日渐黄昏晚,醉宿星辰满。 我晓缘尽不留人,佛堂三九拜;风近晓月残,忘忧堪刘伶。佛问,此生复何求?为卿舍一世荣华,甘种情种,难收正果。我曰,遥对经幡,启神明。今生泪眼迷离,换得长袖相拂;今世吃斋念佛,换得了来生,同寢生死冢。"
3、 唯一的记忆
瞎子荷马去世界各地采风,著下享誉全球的《荷马史诗》。
暮色垂矣的我,本想把一生写成《荷马史诗》那样,既能像歌曲般传唱,又能像诗画般唯美动人。奈何,我不能清楚地表达所思所想,只能絮絮叨叨一番,就如同剥一剥小脚女人的裹脚布。
没有夏花般灿烂的人生阅历,所以写不出惊涛骇浪的场面;亦没有秋叶般静美的从容境界,所以只能道一道简短又迷茫的人生。
江苏北部,上千的村庄,几乎大同小异,地势平坦,水道纵横。其中,有那么一个村庄,四面环绕着肥沃的水田,八方密布着蛛网般的沟渠,中心住着四十多户,一百多口人。
村庄赤脚医生的《出生与死亡人口登记册》,详细地记录着,历年死去和出生的人员的名单。
建国70多年来,村里的人口常年维持在180人上下,这些组数据像是自然的某种平衡。
村口有一座清朝时期的石桥和两棵百年树龄的槐树。石桥是通往外界的唯一通道,来来往往的人都要经过那座石桥。槐树是村民交流的场所,也是鸦雀的安乐窝。
村里的老老少少,男男女女,捧茶壶的、端饭碗的、织毛衣的、纳鞋底的、杀鱼的、剥毛豆的,聚在老槐树下,聊着张家长李家短的事。
不远万里飞来的鸦雀,落满了树冠,筑起窝巢。雏鸟和成鸟的粪便掉落下来,又滋生起蚊虫。
我经常去槐树下玩耍,要么追打着蚊蝇,要么混迹在人群里,听些牛鬼蛇神的故事,或是村里的风流韵事。
村里的老人最爱讲,半大小子最爱听的,就是《水浒传》里的英雄好汉和《杨家将演义》里的报国忠烈,其次是《鬼狐传》和《三侠五义》。
中年男人和妇女,则乐此不疲地聊些荤段子。张三趁着天黑,爬上李四家的床。李四的媳妇发现自己被欺负了,同张三闹了个没完没了。风波过了很久才停息,然后成了村民茶余饭后的谈资。
赵五同王六在田头的沟渠里,正干着苟且之事,碰巧让孙麻子遇见了。
中年男女们看着半大小子们面红耳赤的样子,乐呵呵地笑个不停。他们甚至同几岁娃娃开玩笑,问孩子的爸妈有没有在床上打架。有人假装咳嗽两声,提醒影响不好。他们异口同声:没事,娃娃知道啥。
我不是个普通的娃娃,打小什么都听得明白。唯一不明白的,就是自己到底出生在哪里。据说,村里也没人知道。
也许,正如他们分析的一样,农村人的娱乐就是夜晚多生孩子,同谁生也不重要。或许,很多娃娃都是这样来的。
村里的人常常趁爷爷不在的时候,拿我的出生说事。隔壁村的黄花大闺女偷偷生了孩子,扔到了野地里,让谁捡了去。前年有人来咱村找过孩子,听说和我差不多大的年纪。
我去问爷爷。他让我不要相信这些子虚乌有的话,往后别人讲什么,只需捂上耳朵,或者跑开。我只听爷爷的话。
村民不取笑我的时候,那些鬼呀、神的故事,听得我无比入迷。
我就是在这样一个村庄长大,也是唯一,在《出生与死亡登记册》里,找不到名字的人。
60年代初,"共产风"盛行,全村人欢天喜地吃起大食堂,家家户户慷慨捐出鸡鸭鹅,猪狗羊,就连耕地的牛也宰杀了。众人胡吃海喝中,碰上了罕见的自然灾害,全国大范围的粮食绝收。
1962年,刚过春收,新上任的爱搞"放卫星"一套,强制征收了村里一年的收成,一万六千多斤麦子。公社里派出牛车,一趟趟地拉走了粮食,然后统一配比口粮。
正在青黄不接的关口,每人每天5两的口粮,很快降至2两,还是掺了泥疙瘩的。慢慢地,公社的粮仓见了底,连老鼠都跑去上吊了,"鱼米之乡"的村民也跟着遭殃。大吃大喝的日子里,攒的几两油水,很快搜刮殆尽了,只剩一个惨字了得。
全公社的村民,陷进食不果腹的境地,只能四处翻食物。从糠皮、红薯藤、榆钱叶,再到田埂上的荒野豌豆,湖面上的浮萍,榆树皮,观音土,能消化的,不能消化的东西,全都下了肚。
一番折腾下来,鸟面鹄形的村民个个像霜打过的茄子,耷拉着脑袋,蜷缩在老槐树底下。
老村长意识到,再等下去,会饿死人,便挨家挨户动员,鼓励年轻人外出谋生。
正是这年的夏天,十几个大龄单身汉,离开了村庄,南下北上,一路乞讨一路挨饿。
陆续走了一部分人后,稻穗也灌浆了,饥荒眼瞅着就过去了。谁知留守的妇孺老汉竟动起了歪心思,逼得老村长搭了草棚在田头,撵鸭子一样,赶走那些糟蹋庄稼的人。
庄稼糟蹋了不少,还是有许多村民死去,患病的,饥饿的,毫无征兆的,不明不白的。
这年记录死亡的人数达到23人,是历年来最多的一次。据熬过饥荒的人讲,走到哪,都能见到饿着肚子等死的人。地里庄稼旱着,就抓阄指派人去踩水车。那些人顶着太阳,硬着头皮胡乱使劲,直到傍晚收工时,碰上寒露,虚火上窜,一头栽下去,再爬不起来。
正是闹饥荒这年,舒晓的继父外出逃荒,一路乞讨至福建霞浦,谋了份"挑海"的活,愣是靠一条扁担,一箩筐一箩筐地挑着海产品,往返于码头和渔市间。十多年的时间,他不光养活了自己,还攒钱买了条小渔船。
1974年的冬天,雾气沉沉的长江边,年过四旬的男人救下了轻生的女人。女人身份不明,又没有去处。男人见其怀有身孕,好心收留了下来。
女人念及肚子里的孩子,便断了轻生的念头,只是没了去处,又或是,想报答救命之恩,才阴差阳错地留在渔船上。关于这点,我亦无从得知。
男人逃荒十多年,靠卖苦力,讨生活,眼瞅着就要打一辈子光棍。突然,遇见个送上门的城里女人,就算是怀着遗腹子,也是祖坟上冒了青烟。
有人肯定猜到了,这个遗腹子是小说的主角舒晓,渔船上的男人是舒晓的继父,轻生跳江的女人便是舒晓的母亲-李文兰,也是我后来称呼的兰姨。
自从兰姨遇见舒晓的继父,便过上了东漂西荡的日子,从来也不下船。确切点说,在他们在回村庄前,在舒晓读书之前,兰姨吃喝拉撒都在船上。
几个月后,初春的暮色下,小渔船穿梭进茫茫的水荡里,舒晓意外出生了。
渔船上没有接生婆,只有老实巴交的男人守着将要临盆的女人。他认真地烧了一锅又一锅的湖水,然后手忙脚乱地忙活着。女人则躺在船板上,看着消失的红霞,望着远处岸边的灯火,听着四周的蛙声,给自己打气。
用舒晓的话说,是神眷赐了灵性,让她出生在一望无际的美景里,正如从贝壳中诞生的维纳斯。
舒晓自诩维纳斯,可惜没有勇气承认神没有眷顾过她,甚至没有给过半点怜悯。童年多半的时光,舒晓同大多渔船上的孩子一样,身上拴着绳子,整日在渔船上度过的。
十二米长,两米多宽的渔船,沿着海岸线,追着鱼群,漂过各地水域。渔船停泊一处地方,继父总带上舒晓逛逛当地的集市,购买些生活用品,或是挑选些玩具。
舒晓骑在继父的脖子上,走马观花地看过各地的闹市。他们父女走在路上,常被人误认为爷孙俩。碰见有人问起,继父常常笑而不答。若有人追问到底,他才憨厚地说,老来子,老来子。
久而久之,舒晓主动替继父回答,他是俺爹,从水里把俺捞上来的。那些个大嫂、大婶笑得合不拢嘴问,哪条河里捞来这么漂亮的姑娘?
初春时分,刚刚孵化的鳗鱼洄游到内河生长发育。渔民大量聚集到长江口,用两根竹竿制成簸箕状的抄网,筛选"软黄金"之称的鳗鱼苗。
那段时间是渔民收入最关键的时刻。每天天色微暗,诱捕鳗鱼苗的灯光一束接着一束打在水面上。小型的渔船安装不了专业的捕捞设备,只能依靠人力操作。即使没日没夜地劳作,多半也是依靠天气和运气。
夏秋两季,渔船停靠在浅水域,然后下网、放笼,捕获鱼蟹,维持开销。
冬季的休渔期,渔民会拖船上岸,然后修补鱼网,添置过冬用品。经济困难点的渔民,则会寻点别的收入。舒晓的继父制作了大量的捕鼠夹,放置在动物必经的路上。夹到的獾子、野兔、留着自己食用;拔毛后的田鼠晒成干出售;取完整张皮的黄鼬,肉腌制起来出售,皮毛晾干后,等待上门收购的商贩。
简单描述过的村庄,是个四面临水,人口不多的小自然村。根据地理位置,每家每户编在不同的生产小组。耕地丈量划分好,再由生产小组抓阄。每年各一季的小麦和水稻是村民收入的唯一来源。除去贫穷的一面,那算是一座静美的村庄。每年的大部分时间,村民望着月亮,数着星星,话长里短。他们基本和睦相处,过着没有攀比的"往来有白丁,谈笑无鸿儒"的悠闲生活。
村庄大致的形状呈不规则的圆形,中部住户相对密集,越往四周散去住户越稀稀拉拉,再往外围便是宽宽窄窄的水道。
到了舒晓上学的年纪,继父变卖了渔船,又凑了点钱,在村里购置了一座老宅。
追溯起那座老宅的历史,几乎同村口石桥差不多的年头。早在清朝末年,一大户人家购得村里千亩良田,又雇佣了一些佃户,才慢慢形成了现在规模的村庄。
那座老宅自建成以来,从晚清民国再到新中国,历经多次转卖。据村里人讲,但凡住进去的,家道都会日渐衰落。
的"四清运动"期间,最后住进老宅的那户人家,也举家搬迁了。自那以后,老宅便收归给村里,因没有合适的用途,一直空置着。
老宅的院子里,种有几株桃树,年年开花结果,乐坏了一帮孩子。院子里的菜畦地也荒废着,成了蛐蛐的天堂。
一帮孩子热衷于抓蛐蛐时,我则喜欢安静地趴在石井上,往里面扔石子,听清脆的"叮咚"的回响。
后来听闻,井里死过人,常闹鬼。再次钻进宅院时,孩子们总会远远地绕过石井。可好奇心的驱使下,我们又从门缝里去窥视老宅的秘密。昏暗的光线下,堂屋角落的柳藤椅上,似乎坐着一个看不见的人,轻轻摇晃着。
当恐惧越发强烈时,我们往老宅的门窗上贴一些咒符,煞有其事地念些经文。当时,我站在一旁就猜想过,世间是否存在沉睡的幽灵?
时至今日,回想当初胆怯的模样,仍觉得好笑。可这一切,随着那场大火,永远成了记忆,就像经过百年风雨洗刷的老宅,只留下些斑驳的枯萎的色彩,千疮百孔的木门,摇摇欲坠的镂花窗户,支离破碎的琉璃瓦片。
4、 第一次接触
村庄北头共有六户,其中包括了舒晓家和咱家。从地理位置来看,村庄北头的北面连着大面积的耕地,东、南、西三面又同村中心隔着河。也就是说,村庄北头自成了一座孤岛,不过互为邻里的几户人家,彼此总有照应,大事小事也会互相帮忙。
舒晓搬进了村庄北头的老宅,便同我成了邻居。两家仅隔一片杂木林,只是树林面积过大,还是相距很远。
十岁那年,初见八岁的舒晓。她穿着蓝色的背心,灰色的大裤衩,脖子上套着硕大的银项圈,从上到下的肤色呈棕色还透着油亮,若没有一束卷发扎成的马尾,很难看出是个女孩。
那日,舒晓站在烈日炎炎的院子里,手里拿着竹蜻蜓,笑盈盈地问我,能不能一起玩。
我扒住门框,怯生生地问,你们家真的什么都有吗?逮鱼的,捕老鼠的,网麻雀的东西。她立刻转身,一溜烟跑回家,背来一捆崭新的尼龙丝线,又从皱巴巴的裤袋里,摸出一把浮漂和竹梭。
她摆弄着眼前的东西,裂开缺了两颗门牙的嘴,哧哧笑着说,你这个傻子,我们家捕什么老鼠呀,是夹黄鼠狼啦,肉可以吃,皮可以卖钱。可我不能让你玩,那夹子危险,不如织一张,既能张鸟,也能网鱼。
舒晓席地而坐,织起了大网。从她手里滑过的雪白的丝线,变成了一寸寸菱形的网。她像纳鞋底的村妇一样认真,时不时地挲点卷发上的油脂。
花了几天时间,我们织好了大网。爷爷不同意我们去河里捕鱼。舒晓闷闷不乐地跑进了杂木林,把网支在了树林里。一连几天,我们捕获了不少鸟雀,布谷鸟、云雀、柳莺,还有许多叫不出名字的鸟。
舒晓对男孩子们的活动也感兴趣,比如去湖堤摘苍耳,逮天牛;田垄间挖猪草,灌田鼠;树上采槐花,掏鸟窝。
舒晓的继父时常也会送些小动物,交与我们饲养。
一天,舒晓提着奄奄一息的野兔,语气平淡地说,兔子快死了。没等我来的及难过,她便三两下扒掉了兔皮,然后生起火堆,烤上了兔肉,最后将兔皮缝制成手套送给我。我问她不难过吗?她摇了摇头说,一点不难过。
两个世界里的孩子,很快变得无话不谈,也总会聊些古怪的话题。
"于溪,你的爸爸妈妈呢?"
"我有很多爸爸妈妈。"我思考了一会儿回答道,"我还不知道,他们谁是真的。"
"你这个傻子!"舒晓傻呵呵地笑个不停。
"你什么时候知道,他不是你的亲爸?"
"他喜欢喝酒,喝醉了经常讲,会对我比亲生女儿还好。可他没有孩子。"
这几句简单的对白,后来变成了秘密,埋在了心底。只是偶尔想想,还会没来由地痛苦。
舒晓跟着渔船四处漂泊,又少与人交往,便染了狂野之气。村里的人经常议论她,是个早熟的小大人,疯疯癫癫的丫头,天不怕地不怕的假小子。她偷偷跑来诉苦,说村里的长舌妇们啥都不懂,只晓得生孩子,也不知道她们干嘛下那么多崽崽,还比不上样大了就能吃的猪崽。
我嘲笑她傻,动物才能吃,人又不是动物。
舒晓困惑地说,如果能跑能游的动物,都能吃该多好。但继父又说,生出感情的动物也不能吃。从前,她在渔船上养过一只猫,又肥又大的猫。突然有一天,她想把猫煮了吃,继父却不让,说即使猫死了,也要把它埋起来。
显然,舒晓同小动物无法建立感情,倒是同我建立起了友情。她传授我各种抓鱼的本领,徒手从泥洞里掏进去,尖叫着摸出黄鳝,又或是用烧红的针弯成鱼钩,再挂上饭粒,放到绿油油的水草间,吸引着无知的鳑鲏。
我认真地学习,也仔细观察鱼的死亡过程:刚刚离水的鱼蹦跶得厉害,鳃盖一张一翕地寻找氧气,很快就张大了嘴,一动也不动弹。最后,带有血丝的粘液从鳃盖里流出,薄薄的白衣覆盖住原本黑亮的眼睛。
当时,我并不理解死亡,但又好像明白生命的意义,比如飞舞的萤火虫,指引着夜行人;小草花很大力气,一直想长成大树。孩子抓鱼和捕鸟,是满足自己的乐趣。
期间,响应"除四旧"的号召,村民撵走了庵堂里的尼姑,又在墙上刷了几块黑板,摆了些桌椅,把散养的孩子赶了进去。从此,村里有了第一所学校。
村办小学共有四个年级。60多岁的白胡子校长负责教语文,40多岁矮胖的代课老师负责教数学。全村十五岁以下的孩子,不分男女,全部挤在两间教室里。1年级和3年级在一个教室,2年级和4年级在另一个教室。
舒晓挎着书包入学的模样,是我最难忘的,也是至今脑海里所剩不多的印记:她淡黄色的鬈发,松松地垂了下来,遮挡了脸颊,盖过了脖子。头顶中间扎着马尾,显得十分精神。她细长油亮的脖子上套着一只银项圈,明晃晃的。项圈上挂一块半圆形的长命锁,银色中透着黑。她的肩膀上斜挎着一只发黄的枕套裁剪的书包,书包上面还绣了一对彩色的鸳鸯。她的上身穿着蓝白条纹的水手汗衫,松垮的汗衫盖到了大腿根部的位置。她的下身穿着棕灰色的裤衩,肥大的裤衩正好遮过膝盖。裤衩上面还有几个洞,大小同膝盖下方的伤痂差不多,蚊虫叮咬后的紫色伤痂,形如小一圈的硬币。
矮胖的数学老师领着舒晓,站到讲台上,让她作一番自我介绍。舒晓低着头,摸着项圈,憋红了脸,就是一声不吭。
她胆怯的模样,惹得课堂上响起阵阵哄笑。结果,她拎起书包,冲出了教室。
再等老师追了出去,舒晓早跑得没影。过了一下午,她采了一把野花,大摇大摆地走进教室。那段时间,她到处乱跑,好像教室只是歇脚的地方。
记得一个下雨天,舒晓突然消失不见了,任凭全校师生冒雨呼喊,就是不见她的踪影。
后来, 要不是大风刮倒了草垛,谁也不会想到她藏在里面。原来,舒晓钻进了草垛,挖出宽敞的隧洞来。她用秸秆堵住洞口,使其恢复原样,让人怎么也看不出来。
舒晓就是这么调皮,乐意呆在自己的世界里。不过,她心中的世界不大,小到一个草垛足已。
她经常回忆说,那时无忧无虑,又时常惶恐不安,就像舒舒服服蛰伏起来的冬虫,盼望着飞雪迎春,大地重回生机;又怕燕飞鸟惊,衔一树枝,捅进自己的小窝。
正是那个下雨天,我见到了兰姨。她穿着奇怪的衣服,同画报上的女人一样,露出胳膊和腿。她高挑的身材,留有齐腰的长发,像海藻般散乱;她深邃的大眼睛上,覆盖着乌黑浓密的睫毛;她鹅蛋形的脸蛋,泛着冰冷和苍白。
兰姨步态款款地走近舒晓,抡起胳膊,重重扇了一巴掌。
舒晓从地上爬起来,抹了抹脸上的雨水,露出雪白的牙齿,羞涩地笑了笑,然后,踉跄着身子,跟在蓝姨身后,消失在大雨中。
那个大雨滂沱的傍晚,我看见了一颗幼小的心灵,正懵懵懂懂地接纳这个不完美的世界。
起初,矮胖的数学老师想磨掉舒晓的野性,经常用竹尺抽她手心,罚她站着听课。舒晓受再多惩罚,也就是流几滴眼泪,马上又能笑着做出鬼脸。
慢慢地,老师们对舒晓古怪的行为司空见惯了,又发现她成绩优异,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80年代,苏北农村,有经济能力的盖起了瓦房,没经济能力的依然住着土坯房。
土坯房就成了贫穷的代名词,它不但湿气重,通风差、舒适性也低。那时的孩子哪里懂这些,他们觉得土坯房好处多了去了,比如自然形成的墙体裂纹,会呈现出生动的图案:山峦起伏的景,活蹦乱跳的动物,惟妙惟肖的人物。除此之外,柔暖的墙体适合野蜂筑巢。每当春天来临,成群结队的野蜂,闹哄哄地盘旋在四周。几天的功夫,大大小小,密密麻麻的小洞布满了墙体。
小伙伴们揣着玻璃瓶,拿着草秆或树枝,去捅蜂洞。蛰了满脸包,挤一挤,涂上点唾沫,又继续工作。在连连惊呼声中,野蜂一只接一只地钻进瓶中。小伙伴们晃动着瓶子,炫耀着自己的战利品,然后手舞足蹈地跑向野地。
三、四月份,田垄上、沟渠边,野花到处盛开,有阿拉伯婆婆纳,救荒野豌豆,蛇含委陵菜,看麦娘,无心菜,鹅肠菜,宝盖草。
小伙伴们将采来的野花,小心翼翼地摘去花瓣,把花蕊丢进瓶中,然后趴在草地上,目不转睛地盯着瓶中的野蜂,恨不得马上酿出蜜来。
可惜,野蜂总活不过当晚。第二天,小伙伴们又去捉,就这样日复一日,直到花儿凋谢了,蜂群搬走了,夏日来临了。
那些小伙伴中,舒晓是最会玩,也是疯得最晚的一个。另外,她还特别喜欢粘着我,从南跟到北,从地下追到树上,跟着我一起吃饭,一起写作业。慢慢地,我发现她似乎不乐意回家,总要等着继父来接,才肯回家。
每天傍晚,舒晓继父载着满满一船"7"字形黄鳝笼,去滩涂上,沟渠里,水田里,挖坑放笼。他干完手头上的活,常常到了月亮高挂的深夜。
不管多晚多累,他总会开开心心地接舒晓回家。偶尔回来得早,他碰见我们在打闹,上前揪一揪小伙伴的耳朵说:"你们这群小子,不许欺负咱家丫头!不然,甭指望我带小螃蟹、小乌龟啥的。"
一群傻小子呵呵地笑起来,然后呆呆看着憨厚的男人,一个比一个点头快。
舒晓继父是捞鱼摸虾的能手,也是孩子心目中的大英雄。他经常捉些小动物,哄孩子们开心。只是有一天,孩子们再也见不到他了。
爷爷经常叹息:寒冬腊月的,咋就冒出个大仙来,挨家挨户地晃悠,一会儿黄雀看牌,一会儿摇龟钱。也不知道是假大仙,还是真骗子,搞得满村风雨。殊不知,人畜各有命,儿孙自有福。
据村里的人说,那年的冬天比过年还热闹,烧香拜佛请大仙,杀猪宰羊做法事。舒晓继父也请到大仙,恭恭敬敬地伺候上。大仙吃饱喝足后,在他家做了一场法事。结果钱花了,法事做了,人倒是没了。
舒晓继父出事的那天,正赶在他家的小麦脱粒。爷爷和邻里全上了打谷场,去换工帮忙。
中午歇工时,舒晓继父心情开心,多喝了几杯酒。上工后,打谷机高速运转,添麦穗,耙秸秆,装麦粒,一系列环节需要人工紧密配合。
每个人专注于自己的环节,无暇顾及舒晓继父的不适。即使他腿脚一晃,栽倒在地。一同干活的人也没当一回事,以为他只是喝醉了。谁会想到一个身体结实,正值壮年的男人会出什么事。有人察觉不对劲时,他已经含糊不清,说不出话来了,没过多久,便不醒人世。
没过多久,村里传出邪乎的谣言:"山根折断"的凶兆应在了舒晓身上。大仙碍于舒晓继父的跪求,又同情年幼的孩子,才完成了那场续命的法事。
那场逆天而为的法事,废了大仙的双眼,耗尽了继父的阳寿,才续得舒晓的命。再后来,还传出其他版本的谣言。有人说,舒晓继父杀过太多黄鼠狼,惹怒了,才导致大仙现身。也有人说,是老宅的阴气太重,各路孤魂野鬼吸走了舒晓继父的阳气。
谣言的伤害不是最致命的,而是继父的离世让舒晓失去了保护,让她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继父是家里的顶梁柱,也是家里经济的来源。兰姨放不下城里人的身段。即便把日子过得越来越拮据,她的十指也粘不了阳春水。兰姨脾气极为暴躁,遇上点不如意,就往舒晓身上发泄。
退学后,舒晓不是呆在家里做家务,就是在田里干农活。她慢慢疏远了许多玩伴,也不能随心所欲地同我玩耍。不知哪个时刻起,我也一下子长大了,同舒晓一起提前告别了童年。短暂、快乐又恍惚的童年,就那样永远地留在了记忆里,时而想起,依旧美好。
春风拂面,白昼如画,柳絮漫天。我们折下柔暖的柳条,编织成花环,再插上野花,然后跑过大片大片的油菜花田,最后气喘吁吁地坐在独木桥上,看着脚下清澈的河水发呆。
夏日炎炎,蛙声阵阵,夜光如水。我们溜出家门,藏进茂盛的草地里,扑捉行动迟缓的萤火虫,再将它们塞进瓶子,然后借着绿莹莹的光,捉青蛙,逮黄鳝,折腾几个小时,也能收获不少。
秋色沉沉,云淡风轻,麦浪缓缓。我们淌过河流,潜入飘香的果园,饱尝成熟的瓜果,再装一点回家,分享给其他伙伴。舒晓每看到我光着屁股渡河的模样,总要羞红着脸,笑弯下腰。
冬天还有许多趣事,只是时间飞快流逝,只是要说再见了!再见了童年!再见了长不大的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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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有固定的结构形式和固定的说法,表示一定的意义,在语句中是作为一个整体来应用的,承担主语、宾语、定语等成分。成语有很大一部分是从古代相承沿用下来的,它代表了一个故事或者典故。有些成语本就是一个微型的句子。 成语又是一种现成的话,跟习用语、谚语相近,但是也略有区别。成语是中华文化中一颗璀璨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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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前启后的隋(22)
这就是侯景从背叛东魏,到攻入建康、乃至占领台城的全过程,也是历史上著名的“侯景之乱”的高潮部分。也是两晋南北朝期间历史课本上难得被传播的内容,可见历史还是需要详读,细读的。
这是一次本不该成为动乱的动乱,因为,自始至终,侯景都没有强大的力量,要知道,涡水一战被慕容绍宗击溃,就几乎断送了侯景的主力,当他逃入寿阳时,手下也仅有数百残兵败将相随。同样的,自始至终,占据优势的都是南梁,即便在侯景攻入了建康,对台城形成围攻之势后。
然而,一个东魏叛将,在丧失了主力,在南梁内部几乎没有朋友,也不具备任何根基与群众基础,却成功的将南梁搅了个天翻地覆,这其中的一切,岂不容我们深思?这其中,有太多我们可以说的,当然,这许许多多归结起来,我们将会得出一个结论——南梁命不久矣。
都说南明史让人血压升高,那“侯景之乱”绝对可以让读者脑溢血或心梗,侯景比起满清更是投机主义,南梁也比南明有绝对的优势,南明与南梁实际上都是亡于内斗,满清估计总结了“侯景之乱”,但南明没有进行复盘和吸取教训,最终还是灭亡了……
然而,“侯景之乱”对南北朝局势的巨大影响,又岂是“南梁命不久矣”而已呢?事实上,这次变乱,给后来成功的收拾了南方乱局、组建了一个崭新政权的枭雄陈霸先带来了极大的困扰,让这个新建的南陈政权,从一开始就带着基因缺陷,就势必要成为某个北方政权实现大一统的垫脚石。
“侯景之乱”的真正影响,乃是“北强南弱”局面的正式定型。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也不妨细细道来:
其一,侯景之乱摧毁了南朝数百年来的统治秩序,门阀遭遇灭顶之灾。
关于这个情况,我们在前文也略有提及。由于萧衍的鄙视,侯景产生了巨大的逆反心理,当时便发誓要把王谢女儿配给家奴,而当他发动叛乱后,也果然对建康的豪门大族发起了致命一击,这些豪族或者为其诛戮,或者为其驱使,以至于“中原冠带随晋渡江者百余家,至是在都者,覆灭略尽”。
门阀,几乎是东汉之后南方的代名词。从东吴开始,到东晋(东晋最初就是由王导整合了中原流亡士族和南方士族后建立的,四大门第“王、谢、庾、桓”兴盛一时,甚至桓玄最后还篡夺了司马家的帝位),到刘宋(开国皇帝刘裕本人出自寒门,也曾力图改变士族强盛、皇权弱小的现状,但其最终也只是收缴了士族的兵权,而不敢对士族的经济和特权发起挑战),再到南齐、南梁(南齐的建国者萧道成、南梁的建国者萧衍,都是“兰陵萧氏”之后,而“兰陵萧氏”则在刘宋的四大门第“王、谢、袁、萧”中占有一席之地),门阀的统治地位一直高高在上,无人能够撼动。
然而,由于侯景的这致命一击,新建立的陈朝,并不是再建立在门阀的基础上,而是有了极为鲜明的寒门的色彩。从统治格局而言,南陈相比较南朝的其余三个朝代,自有其特殊的色彩。
那么,门阀的衰落,对于“北强南弱”局势的形成有何影响呢?
南朝的门阀,是由中原流亡士族和南方当地士族融合而言,从文化上而言,这个集团乃是传统汉文化的捍卫者——南朝士人在文化上的优越感,对北方蛮夷的抗拒心态,乃是南朝长期抗衡北朝的关键。
在造纸术和印刷术没有发明之前,文化是存在着垄断性的(很多书籍都是孤本),中国门阀制度之所以能够形成,跟文化的家族垄断,有着密切的关联。在南北朝时期,依旧捍卫着汉族固有文化的,也就是这些高门大族了。因此,门阀的衰微,某种意义上说,便是南朝文化传统的衰微,而一旦没有文化作为支撑,南朝与北朝最重要的优势也便荡然无存,也便再难抵抗北朝强悍的军事优势了。
从上而言,门阀之于皇权,具有两面性,一面是竞争关系,东晋末年的桓玄篡位,便是这种赤裸裸的竞争关系的体现,然而,另有一面,则容易为我们所忽视——那就是,保护性。
门阀作为一个既得利益集团,在上,他们具有明显的保守性,换句话说,他们并不支持动乱,对于政权更迭,他们也往往持反对态度。
最典型的例子,东汉末年黄巾的失败。黄巾何以失败?最根本的原因,便是当时的豪门贵族并不支持这场变乱。
东汉政权跟西汉政权的最大差别,西汉政权是平民集团建立的,刘邦和他的丰沛集团,都并没有太多的根基,建国后得多很多的异姓王,所以,西汉从一开始便是个平民政权;东汉则不然,刘秀之所以能异军突起,最重要的原因,便是得到了河北豪族的鼎力支持,所以,东汉政权从一开始,就带有非常浓厚的贵族的气息,后来的魏晋也继承了这个特点。
因此,要摧毁东汉政权,仅仅把底层民众煽动起来是远远不够的,最重要的,莫过于能够整合东汉形形的门阀贵族。很遗憾,黄巾从一开始就有基因缺陷,就遭到了东汉门阀的一致反对,在门阀力量的联合绞杀下,黄巾遂最终宣告了失败。扑灭黄巾,这充分证明了门阀对于皇权的保护作用,而究其根本,就是因为作为既得利益集团他们上的保守性。
作为皇权的捍卫者,门阀具有天然的优势,比之一般寒门,门阀的经济地位突出,具有强大的号召力,人脉和资源,可以迅速组建一支强大的军事力量。
然而,可惜的是,南陈政权从一开始就失去了这些,当北朝军事力量汹涌而至时,南陈皇室势必只能独自面对这强大的挑战。
其二、南朝最为富庶的三吴地区,经济生产遭遇了巨大冲击。
中国的经济,一开始是典型的“北强南弱”,秦汉都发源于长江以北,也是由北向南统一的。然而,随着西晋的永嘉之乱,中原汉人南迁,南方的经济也随之迎头赶上,而三吴地区也在南朝时期发展起来,成为中国经济的富庶地区。南朝能跟北朝长期抗衡,强大的经济实力自是其坚强后盾。
然而,侯景之乱后,由于战乱频繁,经济生产遭到了严重破坏,大都市建康便在侯景之乱中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更要命的,公元550年前后,江南地区还出现了严重的灾情(时江南连年旱蝗,江、扬尤甚,百姓流亡,相与入山谷、江湖,采草根、木叶、菱芡而食之,所在皆尽,死者蔽野。富室无食,皆鸟面鹄形,衣罗绮,怀金玉,俯伏床帷,待命听终。千里绝烟,人迹罕见,白骨成聚,如丘陇焉);以此,江南经济遂遭遇绝境。
南陈建立后,经济虽有所恢复,然而元气已伤,再不复当年盛景,以此,从经济实力上而言,南陈也是南朝四个朝代中最为薄弱的。
三、趁着南朝内乱,东西魏联袂而至,夺取了大量土地。
首先说说西魏。西魏夺取的南朝土地,主要是两块,一是巴蜀和汉中,二就是藩国西梁以江陵(今湖北江陵)为中心的那方圆几百里区域。
西魏夺取巴蜀和汉中的过程,可以用两个字概括——轻松。
巴蜀和汉中,在侯景之乱时,是武陵王萧纪的地盘。
萧纪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这么说吧,跟大部分萧姓宗室一样,都是废柴。
在侯景之乱如火如荼之时,萧纪的手下徐怦曾多次建议他出兵勤王,结果此公什么态度呢?首先,他不想去,其次,他不想说——也是,自己老爹被困在台城,不发兵营救,怎么说得过去?因为这两点,萧纪就对不识相的徐怦有意见,老觉得这老小子瞎嚷嚷,对其恨之入骨。
正巧,当时有人告发徐怦叛变,萧纪觉得正和他意,便仅凭徐怦写给将领的六个字(事事往,人口具),便想坐实他的罪名。当然了,在开干之前,萧纪也“觉得良心不安啊,于是,找到了徐怦,表示,以你我的交情,你的儿子我会放他们一马(要是徐怦真叛乱,早就该灭族了,萧纪这么说,只能证明徐怦冤枉)。
结果徐怦毫不领情,当即啐了萧纪一脸:“要是我的儿子都跟你一样,我还要他们活着作甚?”这句话是深深的刺痛了萧纪,恼羞成怒的萧纪终于按捺不住,当即便把徐怦的儿子杀了个干净。
当然了,萧纪也不总是对侯景没有兴趣。公元550年六月,萧纪便派自己的世子萧圆照率军三万东下,接受湘东王萧绎的指挥,前去讨伐侯景。
当然了,大家一定有疑问了,萧纪不是对侯景没有兴趣吗?为什么突然间就大度的派了三万人过去助战呢?不要急,看看萧绎的态度便可知其端倪。
且说萧绎听说宝贝侄子带兵三万过来,当时便慌了,在萧圆照刚抵达巴水(位于湖北省黄冈市境内)时,便任其为信州刺史,还要他待在白帝,不许继续东下。
萧纪不爽了啊,萧绎老兄这不给我面子啊,国家罹难,人人有责啊,为什么不许我派兵平乱?该年十一月,萧纪决定亲自带兵从成都出发,准备东下。
结果,萧绎听说此信,更是慌了手脚,当即派了使者带了书函过去,表示,巴蜀勇猛强悍,容易冲动,需要安抚,只有你老弟坐镇后方,我才能搞定侯景啊!还没完,这封信呢,叫做官方理由,此外呢,这封信里还夹了张小纸条,话就说的很露骨了,以地理形势而言,你我就如刘备和孙权,应该各守疆域;而从感情而言,你我又如春秋时期的鲁国和卫国,应该长久互通音信。
这张小纸条露骨在什么地方呢?朋友们,刘备和孙权,他们是什么身份?没错,乱世的诸侯。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没错,因为荆州,刘备曾亲自率军讨伐过东吴。当然了,事实证明,刘备讨伐东吴,对两国都没好处——刘备没好处,最后被陆逊火烧连营,还死在了白帝城;东吴也没好处,在陆逊出马前,刘备屡战屡胜,孙权都恨不得急得跳楼了;谁得了好处?成全曹魏了。
所以呢,萧绎的意思很明显——老弟你也别瞒我,你肚里的小九九,我还不明白?你要过来寻我老哥的开心,老弟啊,对咱俩都没好处啊,白白让外人得了便宜,何苦来的呢?所以老弟,你要跟老哥和睦相处,才是正道啊。
于是,大家明白为啥萧纪一开始对侯景没兴趣,现在却突然有兴趣了吧?一开始没兴趣,是因为他真没兴趣,像萧衍(他爹)、萧纲(他哥)这种货,该死多远死多远,因为只有他们死了,他才能那啥嘛……现在突然有兴趣了,也不是对侯景有兴趣,而是对萧绎有兴趣,准备借着这个机会,把萧绎灭了,夺了他的地盘,如此一来,南梁天下,舍他其谁?
当然了,大家也别为萧绎叫屈,萧绎这小子,不比萧纪强哪去,当年侯景围困台城,作为最有实力的藩王,他就没有奋力营救,他的思路嘛,跟萧纪一样一样的——什么萧衍、萧纲,该死的都给我死了,别挡了我的道!
所以,侯景为什么能叛乱成功?就是因为萧家这帮货,一个比一个不是东西!赖谁?赖萧衍!都他娘的被他给惯坏的!家风不正,也是没谁了。
如此这般,萧纪和萧绎之间,也便有些剑拔张,但是,真正让他们闹翻的,还是后来一件事。
公元551年六月,萧绎干了一件事——他搞定了侄子萧圆正。萧圆正有两个身份:一、他是萧纪的儿子;二、他是西阳郡(今湖北黄州市,在萧绎地盘)太守。这两个身份,就俩字儿——尴尬。当然,尴尬是尴尬,但还不该死,但加了后面这件事,那就该死了——此公据说性情宽厚,乐于助人,所以很得人心,当时很多人都投奔他,因此手里有一万……
死敌的儿子,在自个儿地盘,还他妈手握重兵?这萧绎能睡得着吗?萧绎当时就想下手啊,换你也想动手。于是,萧绎任命萧圆正为平南。按照惯例,萧圆正是要去江陵叩谢的,结果呢,萧绎没见萧圆正,而是让萧恪接待的侄子,当时把他灌了个烂醉如泥,然后借势将其囚禁;再然后,萧绎一不做二不休,吞并了他的,还派人检举他,告发他犯罪……
这事让萧纪只有一个反应——火大!骑驴看唱本,走着瞧!
该年十一月,陆陆续续的,有手下来劝谏萧纪,让他登基称帝。萧纪假意谦虚了一番,连说不合适,转脸,就让人准备皇帝仪仗去了……
次年四月,萧纪听说侯景已经攻破了台城,而萧绎呢,又准备出兵讨伐,当然了,萧纪对此颇不以为然,认为他七哥只是个文人,懂毛个打仗!正巧,在这个月里,后宫柏殿梁柱接头处,环绕柱顶生出了一圈鲜花,萧纪很高兴,认为这是天降祥瑞,这玩意,不称帝都对不起苍天了。
于是,四月十二日,萧纪称帝了……
有两个反对的,一曰徐怦,二曰王僧略;他们的下场是——死。理由:徐怦叛乱;至于王僧略嘛……还没想好……
称帝之后,萧纪就觉得,不能当下一个刘备啊,得走出去啊,于是,该年八月,他亲自率兵从成都出发,沿岷江东下。至于说干啥,不解释了。
公元553年三月,萧绎听说萧纪已经从益州东下了,那是又恨又怕——为了解恨,他让人把萧纪的像刻在木板上,亲自用铁钉钉萧纪的四肢和身体,还请道士作法诅咒;至于怕嘛,他又派人把俘虏的侯景党羽送给萧纪,证明侯景已灭。
这里要说一下,侯景攻破台城后,萧衍在公元549年渴死在了御床上,实际上就是死于非命,萧纲则成了傀儡,而且,侯景很快攻取了三吴,随后又击败了萧绎派去讨伐的徐文盛;当然了,也就到此为止了,其后萧绎派遣王僧辩东下,而陈霸先也从广州北上,双方兵合一处,将打一家,于公元552年四月彻底讨平了侯景之乱。
萧绎之所以要让萧纪知道侯景已灭,是要让这位老弟明白,如今他已经腾出手来专心对付老弟了,你讨不着好的!
然后咧?然后萧纪加速挺进。原因?原因是,萧绎派出去的使节,被在巴东的萧圆照(东征的主意就是这小子出的)给扣了,为此,萧圆照还写信给老爹,说侯景正欢实着呢,萧绎两面受敌,必须能够搞定。
萧纪不停手啊,咋办呢?萧绎狗急跳墙,找了个人,谁呢?宇文泰……
可见,萧氏子弟对于“宁赠友邦,不与家奴”这句话,是深有领会的,后世石敬塘把这个理念玩到巅峰。
宇文泰一听有这好事,当时就开会了,说搞定巴蜀,就在此一举了!谁去?众将面面相觑——原因也简单,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征服巴蜀历来被视为不可能的任务,三国时期邓艾偷渡阴平,灭亡蜀国,那叫奇迹,那也吃了不少苦头呢;只有一个人放声回答——我去!谁呢?尉迟迥。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也一点都不曲折……
为啥呢?萧纪离开,这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当时把守益州门户的两个南梁将领,一曰杨乾运,二曰杨法琛,都已经跟西魏打过招乎了,算是自己人。
为啥呢?因为这俩都有自己的不满,杨乾运本来想当梁州刺史的,结果萧纪把他派去了潼州(首府为涪城,今四川省绵阳市);而杨法琛本来想去黎州的,结果萧纪把他派去了沙州(首府为白水,今四川省青川县东沙州乡)……后来,杨乾运有个侄子杨略又劝他,说,侯景之乱刚刚平定,两兄弟又要互相残杀,完蛋是一定的,还不如趁早找个好下家,投靠西魏算了。如此这般,杨乾运就打定了主意,跟杨法琛一起,秘密向西魏投诚了。
然后,尉迟迥出发了,令侯吕陵始当前锋。侯吕陵始推进到剑阁(驻守剑阁的是杨略),杨略就撤了,撤到了安州(首府为南安),然后,翻过城墙,接应侯吕陵始,于是,不费吹灰之力,侯吕陵始挺进到了安州。
五月十三日,尉迟迥挺进到涪水,杨乾运献出州城(现四川绵阳)投降。再然后,尉迟迥留出部分兵力守备潼州,其余兵力出发进袭成都,迅速将成都包围。
当时,成都的守备情况如何呢?兵力不足一万,而且仓库空虚……
情况对萧纪很不利,真的不利,老巢就快被人抄了,此是其一,其二是,在前方,也传来了“噩耗”——抵达巴水后,萧纪了解到,侯景已经完了。侯景完了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萧绎可以腾出手来对付他了,而一对一PK,很显然,优势在萧绎那儿——用体育术语说,萧绎这可是主场作战啊!
萧纪懵了,然后,他找来了假传情报的宝贝儿子萧圆照,质问他,怎么回事?萧圆照倒全无示弱:“侯景虽然消灭,但江陵(指萧绎)却没有屈服!”萧纪认为,儿子说得对,本来嘛,有没有侯景,都是要搞定萧绎的——老子现在可是皇帝!
可是,手下们不答应了,萧纪这帮手下,此前都认为是出来讨伐侯景的,没想到,侯景早他妈完了,而老家却连连传来噩耗,既是如此,那还在外头瞎晃悠啥呀?赶紧回师,救老家啊!
可惜,萧纪已经打定主意了——不搞定萧绎,他就不回去咯!外加宝贝儿子萧圆正和宠臣刘孝胜一边撺掇,萧纪更是豪情万丈,为此萧纪还下令:“以后谁敢劝阻东征的,一律斩首!”
五月二日,萧纪抵达西陵(湖北省宜昌市),军威强盛,整个长江都是他的船舰。守将陆法和在峡口两岸,各筑一个堡垒,运石头倾入长江,并在两岸拉起铁链,意图阻断江面,阻止萧纪的前进。
萧绎有些慌,于是从监狱里释放了任约(侯景部将),将侄女许配给他,然后让他带兵增援陆法和。
但是,局面继续朝着萧绎不利的方向发展,六月一日,萧纪兴筑一连串堡垒,攻破横江铁链。此时,萧绎部将陆法和连连求援,书信如雪片一样飞到江陵,堆到了萧绎的桌案上——怎么办?萧绎只能够再度从监狱里找人——谢答仁,同样是侯景的部将;然后萧绎让谢答仁带兵增援陆法和。
萧纪也不甘示弱,让部将侯叡兴建堡垒,对抗陆法和。
萧绎更慌了,萧纪丫的跟疯狗一样,老巢都快被人抄了,还不回去,真要命,怎么办呢?萧绎又写了封信给萧纪,请求和解,还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你乖乖回巴蜀,随便你怎么折腾,我不管你,总成了吧?
萧纪回信——不成。
萧绎不放弃,继续写信给萧纪,表示,老哥我好歹痴长你几岁,如今因为削平了贼寇,承蒙大伙看得起,已经正位当了皇帝(公元552年十一月十二日,萧绎已在江陵称帝),同一个南梁,同时出现两位皇帝,两个南梁也是罕见。你如果愿意派使臣过来,我会欢欣等待;如果不肯,那我也只能不废话了。总之,我还是希望兄弟之间相亲相爱的。
这封信萧绎显然语调强硬多了,一开始还说井水不犯河水的,现在却要萧纪派使者来称臣,这其中的变化,就是俩字儿——底气。
之所以有底气,是因为萧绎已经平定了陆纳的叛乱(陆纳是王琳的副手,王琳曾跟随王僧辩讨伐侯景,建立了很大的功,但到了建康后就自恃功高,难以约束。其后太极殿失火,王僧辩害怕受罚,遂诿过于王琳,王琳遂遭幽禁。由于王琳素得军心,他被囚禁后,副手陆纳带兵造反。最后还是萧绎放出了王琳,陆纳才最终投降)。陆纳投降后,萧绎就让他西去增援峡口。
第一封信,萧绎要井水不犯河水,萧纪不鸟他;第二封信,萧绎表示要萧纪称臣,萧纪的反应只能是——滚犊子!
萧纪硬气是挺硬气,但无奈,光嘴硬是没用的,还得战场上见真章。如今的形势,于萧纪而言,俩字——绝境。一方面,前进遭到了阻碍,作战多时,但却无法获胜;另一方面,尉迟迥持续围困成都,眼看成都就要hold不住了……所以,萧纪如今终于觉得堵心了,但是——咋办呢?
萧纪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办法——求和!于是,萧纪派了手下乐奉业去萧绎那求和,大概意思,我想通了,就按老哥你刚开始说的办,我回巴蜀,你撤军,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如何?还没等萧绎回答,乐奉业又补了句:“巴蜀大军粮食缺乏,士卒伤亡惨重,陛下可以坐待其毙!”
前一句,是萧纪的意思,后一句,是乐奉业自己的意思。萧绎明白了,他让乐奉业带信回去——不成!
萧绎不同意议和,咋办?为今之计,只能速战速决了;要速战速决,就需要将士卖命了;将士如今思念故乡,怎么让他们卖命呢?萧纪认为,要重赏。
于是,萧纪用一斤黄金打造一个金盘,一百个金盘装一箱,足足装了一百箱(一万斤黄金),而白银的数量则比黄金还多五倍(五万斤白银),又拿出了种种锦绣毛毯,绸缎彩布;每逢作战,萧纪就把这些玩意拿出来给将士看,吆喝,说谁要是作战勇敢,东西都是你们的!
一开始呢,想必重赏之下是有勇夫的,但是,慢慢的,的觉得不对劲了——萧纪这小子,玩的是望梅止渴的路数啊,金银财宝是老拿出来,但也没见谁得过啊!望梅止渴,玩一次可以,玩多了,不就遭恨了吗?皇帝的公信力就这么没了。
宁州刺史陈智祖为此感到忧虑,曾多次建议萧纪,让他把财宝全都散掉,以此招募勇士,结果萧纪根本不鸟他,然后,陈智祖就活活哭死了……以后,但凡有人有事请见,萧纪一概不见,称病,如此这般,军心离散,失败已成定局。
七月十一日,巴蜀发生叛乱,变民首领苻升击斩峡口守将公孙晃,并投降王琳。其后,谢答仁、任约(此公也是侯景降将)大破侯叡军,连破三个营垒,长江两岸十四个营垒遂全部投降。后路已断,萧纪这次是想回都回不去了,只能随波逐流,顺流东下,结果遭到了萧绎部将樊猛的追击,萧纪军崩溃,丧命长江的就有八千人,于是,樊猛将萧纪残余舰船团团包围。
在此之前,萧绎已经密令樊猛,要一个不剩,通通干掉。
于是,樊猛率军来到了萧纪的坐舰,萧纪当时慌得绕床乱跑,把装满金银的袋子乱丢给樊猛,还说,我用这个雇你,你帮我干掉萧绎!
樊猛冷冷的回答,把你干掉,这些财宝还不都是我的了?
于是,樊猛杀掉了萧纪以及萧纪的幼子萧圆满。
于是,守财奴萧纪同学,就在九泉之下抱着他的金袋做他破敌的美梦吧!
萧纪死了,成都的情况如何呢?尉迟迥围困成都长达五十天,先击败了外围的援军(江州刺史景欣、幽州刺史赵拔扈等部),而城内守将萧撝屡次出击,也都被尉迟迥击退。萧撝无奈,只能派人请降,西魏众将都不同意,唯有尉迟迥表示可行,于是,尉迟迥接受了萧撝的投降。
八月八日,萧撝出城投降,巴蜀遂终入西魏彀中。
巴蜀有多重要?很简单的例子,刘备据此而三分天下有其一;时期,重庆成为国民陪都,巴蜀成为了中国的大后方;拥有了巴蜀,西魏的关中就有了依靠和后方,政权遂进一步稳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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