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50万粉点赞!川籍作家爱潜水的乌贼《长夜余火》完结
日前,四川省作家副袁野(笔名:爱潜水的乌贼)作品《长夜余火》正式宣告完结。
该小说于2020年11月开启连载,世界观设定精妙,故事情节曲折玄奇。目前,《长夜余火》实体书、同名有声剧已陆续推出。
以科幻为背景,讲述光明与希望
袁野在《长夜余火》中构建出一个让读者向往的科幻探险世界,讲述了一个关于人类寻找光明与希望的故事。主角商见曜为了父亲失踪案加入了公司“安全部”,和各方势力纠葛,与主角团一起破解种种未解之谜,最终拨开云雾重现光明。
在281万字的篇幅中,袁野用幽默的笔触展现了科幻背景下的奇妙设定,并采用创新的无心理描写手法去刻画主角商见曜的隐忍与成长,成熟与强大,以及团队之间的默契与合作,信任与情谊。作品采用单元剧结构,每一卷讲述一个完整探险解密故事,极具代入感,人物群像设定幽默风趣,营造出轻喜剧效果。
袁野《长夜余火》
“《长夜余火》这本书,我是觉得废土(末日下或者末日后的世界)本身就是小众题材,我弄个后废土好像也无所谓,所以没在简介前面特意加上很多废土元素的话。”袁野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该小说在结尾章节存在期待错位的问题,“大部分朋友看完倒数第二章会很期待各方面的反馈各方面的情况,以及对最终结局做板上钉钉的确认,这种情绪是正常的,也是我有所预料的。”
同时,袁野也有自己的创作习惯,他每本书的结尾都喜欢大量留白,“在我的心目中,我希望写的是一个真真实实的世界,哪怕主角们的故事已经结束,配角们的人生也还在继续,也还有自己的悲欢离合,那又是另外的故事了。”
超过50万书粉为主角点赞
在豆瓣,《长夜余火》的作品评分高达8.0分。据了解,该小说在连载平台的书友圈拥有327万读者,有超50万人曾为作品主角商见曜点赞。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白烨曾高度评价,“人物各有自己的隐秘,彼此又心照不宣,在心理与精神的层面有一种内在的张力。作者书写了一个置身险境又绝处逢生的故事,表现了一个身处黑暗又向往光明的主题。”
袁野
中国作协网络文学研究院副院长夏烈也认为,《长夜余火》是一部难得的男频网文中具备真正科幻品质的作品,“乌贼(袁野)素来是一位有思想和创造力的作者,这次的尝试不仅文质彬彬而所谋宏大,更是充满困难和挑战。”
凭借着高品质与不俗的口碑,《长夜余火》在连载期间荣获第六届阅文原创IP盛典·年度科幻畅想作品、2021阅文年度好书榜单男频TOP2等多个奖项,并入围第32届中国科幻银河奖-最佳网络科幻小说奖。
红星新闻记者 曾琦
编辑 段雪莹
(下载红星新闻,报料有奖!)
21分钟读《长夜难明》:十年的冤假错案,最终以个人生命换取正义
2013年3月,江市地铁一号线西湖文化广场站内,大量群众在围观衣着破旧的张超。他正拖着硕大的行李箱与对峙,就在刚刚,张超声称行李箱里有杀伤性武器。
不过,张超很快就被制服,排爆打开行李箱,人群发出了惊呼:
里面赫然躺着一具赤裸的男尸!
大家好,今天为您带来悬疑推理作家紫金陈的“社会派”推理小说《长夜难明》。本书将为您讲述一位检察官身陷泥沼,却依然心向光明寻求的故事。
死者名叫江阳,曾是平康县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据传江阳为人不端,私德不修,前妻与他离婚后,他被开除入狱三年。
出狱后江阳没什么朋友,收入也很微薄,只有张超一直接济,可是他却用张超给的钱挥霍,两人在争吵中动了手,张超失手杀死了江阳。
根据案情,江市对江阳的人际关系展开排查:大学时,江阳是张超的学生,与张超的妻子李静是同班同学。
张超是政法大学教师,因与自己的学生李静结婚,他辞职开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在本地法律界有一定影响。
由于媒体与法律界的关注,案件公开审理。
可是庭审时,张超居然当庭翻供,不仅不承认自己杀死了江阳,还提供了案发时他身在北京的人证和物证,认罪与翻供均证据链齐全!
江阳被害案几经反转,新闻热度已然甚嚣尘上。
为了给民众一个交代,省厅请出了推理专家严良协助破案。深入后,严良发现:江阳的死,和十几年前的侯贵平案有关:
2003年,江阳毕业,经过考试被选拔到平康县检察院任职,
那时候,江阳性格开朗、踏实认真、一表人才,参加工作后,他很快得到了的赏识,也得到了女儿吴爱可的芳心。
可就在这时候,李静找上了门。原来,李静、江阳与侯贵平三人曾是政法大学的同学。
那时侯贵平和李静是一对感情甚笃的情侣,大三时,侯贵平到山村支教,两人约定支教结束后就结婚。
可是,几个月之后,侯贵平在水库中淹死的消息就传了回来。然而,现在李静却说:
侯贵平不是淹死的,而是死于!
原来,侯贵平死后平康县局曾向校方通报案情:侯贵平性侵留守儿童、妇女,后因丑事败露而畏罪自杀。
学校为减小影响,只能对外宣称侯贵平是意外溺亡。而且他们的老师张超曾发现:
侯贵平的尸检报告有多处外伤,尸体胃部积水量很少,显然并不是溺亡。
并且支教时,侯贵平班里曾有个名叫翁美香的女生遭性侵后喝农药自杀了,侯贵平一直在向当地部门举报,要求。
但最后的结论,却是侯贵平性侵了那个女生。
侯贵平是家中独子,一夕之间竟从品学兼优的大好青年变成了畏罪自杀的犯,
听到这消息后他母亲发疯,父亲羞愤自杀,家破人亡,这太惨了,李静希望江阳能查明,替侯贵平伸冤。
听完李静这一席话,吴爱可鼓励江阳一定要追查下去,找出真凶,还侯贵平清白。
于是,第二天江阳来到平康县局查卷宗,但刑侦大队长李建国完全不配合,将他晾在一旁。
无奈江阳想到从尸检报告入手,找到了法医陈明章。陈明章表示,侯贵平的确不是淹死的,验尸报告被李建国篡改了。
2004年3月,江阳经过反复努力,终于以平康县检察院监督侦查科的名义重新立案,要求局复查。
重新立案后,陈明章向江阳介绍了刑警队副队长朱伟。朱伟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老刑警,办案经验非常丰富。
原本是李建国的上级,但前几年因为李建国联合歹徒家属告朱伟殴打犯人,朱伟被降级,李建国成反了朱伟的。
朱伟承认自己对待罪犯有时候确实比较粗暴,同时他指出侯贵平案的复杂程度是显而易见的,
明面上的涉案人就有刑警大队长李建国的,背后能指挥李建国的势力可想而知,但为了,他仍表示将毫无保留的用行动支持江阳查案。
江阳朱伟两人开始了走访,中意外发现在侯贵平刚到苗高乡支教后,他任教的班里一位不满14岁的女生葛丽退学了。
群众反应,当年葛丽是留守儿童,被坏人欺负后胆小不敢告诉家人,直到月份大了无法隐瞒只能退学生子。
又是性侵!结合葛丽与翁美香的事,江阳和朱伟几乎可以肯定当年的侯贵平案另有隐情。
2004年夏天,江阳、朱伟找到了侯贵平“妇女”案的“受害者”丁春妹。在朱伟和江阳的连番攻势下,丁春妹交代了侯贵平案的。
丁春妹是个寡妇,她的姘头叫岳军。
丁春妹说当时岳军事先在给侯贵平喝的酒里下了,算好时间点派丁春妹去勾引侯贵平,事后让丁春妹到派出所诬告侯贵平。
为此岳军给了丁春妹一万块钱作为好处费。当晚丁春妹还按照岳军的吩咐用毛巾擦了些侯贵平的精斑带了回来。
江阳和朱伟推论:当时侯贵平案的主要证据之一——侯贵平屋内发现的翁美香内裤上的精斑,就是这块毛巾擦上去的!
多么精巧又恶毒的计划!听到这里江阳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愤怒:
小学女生被性侵,举报人侯贵平被,还被扣上犯的罪名。
这真是:为人抱薪者,毙于冰雪中。
继续盘问之下,丁春妹道出岳军是听从卡恩集团孙红运的指挥办事。但孙红运本人很少与岳军见面,他的吩咐一般由秘书胡一浪转达。
孙红运?!江阳和朱伟终于明白了为何此案的难度为何这么大:
此人是清市第一家上市公司卡恩纸业的老板,省,他手下有几千名员工。卡恩集团更是清市的标杆企业,经济支柱。
此时江阳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如果要抓捕孙红运,会批吗?但面对这样的冤情,他决定凭着心中的信念坚持查下去。
可是问讯还没结束,朱伟就被李建国一个电话派去了外地的案子,被要求马上出发。
等到朱伟几天后从外地回来,丁春妹已经失踪了。丁春妹家里的痕迹表明她已经凶多吉少。很明显,朱伟中了李建国的调虎离山之计。
于是,朱伟决定铤而走险,拘捕孙红运和胡一浪,他想来个突击审讯为案件制造突破口。但是,在众多的压力下,朱伟最终只能放人。
不得已,朱伟和江阳又找到了岳军,此时,他正被几人强行拖走,朱伟拔枪吓跑了众人。
岳军这才说出实情:他要被孙红运灭口了。在朱伟的恐吓中,岳军交代了当年侯贵平是因拍到了一些关键性照片被灭口的。
并且,侯贵平手里有一份受害女生名单!
可是,朱伟刚把岳军带回警局,李建国就跑来直接要求放人,还将朱伟赶出了审讯室。
而后在李建国的授意下,岳军声称遭到了朱伟持枪恐吓,才胡言乱语的,就这样朱伟被停职,去刑警学校进修了三年。
查案进行到这里,江阳的提醒他:对方势力太大,再查下去恐会自身难保。就劝江阳为了前途放弃对此案件的追查。
但是江阳拒绝后,于是,让女儿吴爱可离开了江阳。
之后,一直没有进展,陈明章辞去了法医的工作,他很有生意头脑,下海创业到江市开了公司。
江阳也结婚了,娶了一个平凡老实的女人并且有了一个儿子。
而李建国仕途畅达,升任了主管刑侦的副局长,在他的掩盖下,与侯贵平案的有关的蛛丝马迹都又被抹去了。
四年后,朱伟从进修完成。一天,江阳得到了一条关键线索:
一位重案在身的嫌疑犯为了减刑供出了朋友王海军,据说王海军曾在2004年了苗高乡一位寡妇。
江阳判断被害人正是丁春妹,便与朱伟马上行动,抓获了王海军。根据王海军的交代,他们找到了丁春妹的尸体。
王海军刚被抓回警局,李建国故技重施再次将朱伟派到了外地。第二天,王海军就在看守所里猝死了。
巧合的是,那天王海军所在的审讯室监控竟然没开,江阳立刻申请检察院介入,
在陈明章的电话指导下江阳发现王海军的尸体上有类似新鲜的痕迹,江阳要求进一步尸检,然而王海军的家属已经被孙红云买通,拒绝尸检,火化了王海军。
又一次,证人死亡,证据消失了。
接下来江阳多次向上级提交申请,为了保护妻儿,江阳与妻子离了婚。还没等到上级回复,对手就决定先下手了。
胡一浪从幼儿园接走了江阳儿子作为威胁,要求同意谈判。
谈判桌上,胡一浪摆出一堆现金,拿出扑克牌,让江阳赢钱,又找来美女来勾引他,江阳不为所动转身离去。
但胡一浪已经用相机拍下了江阳拿着钱、被美女搭在身上的照片。胡一浪凭照片举报到,诬告江阳索贿、。
江阳被。
作为江阳曾经的老师,张超决定做江阳的辩护律师。
可是,一位法院却悄悄找到张超,他希望张超劝说江阳认罪,并威胁张超如果继续替江阳做无罪辩护,他的律师执照年审将不会通过。
这位法院还表示只要江阳认罪会最轻程度判刑,在看守所的时间就可以抵消刑期,判决后直接出狱,还承诺保留江阳的公务员工作。
因此,张超劝说江阳向现实妥协,然而张超和江阳都受骗了,认罪后江阳被判刑三年,还丢了。
2012年4月,江阳终于出狱了。
不久后,当年江阳所在检察院的来看望江阳,承认当年收到了侯贵平关于孙红运团伙的举报材料,但他没有江阳的勇气,不敢。
他把侯贵平生前跟踪孙红运拍下的照片与写着四个姓名的受害女孩名单交给了江阳。
拿到照片,江阳、朱伟、陈明章瞬间明白了这些年他们查案遭遇巨大阻力的原因:
照片中岳军将一个小女孩带给站在酒店门口的几个男人,其中一个男人将小女孩带进了酒店。
门口那几个男人正是李建国、胡一浪和孙红运,而带小女孩进酒店的男人是现任省某部副部长的夏立平!
即便对手如此位高权重,江阳与朱伟依然没有退缩,两人开始受害者名单上的女孩。
其中,翁美香死了,葛丽早被胡一浪送进了精神病院,江阳与朱伟找到剩余的两个女孩,然而她们中一个矢口否认曾被侵害,另一个堕入不正当职业不愿再提起往事……
这些年他们查到证据,证据丢了;查到证人,证人被杀了;查到凶手,凶手死在了局。
这十年来,江阳犹豫过,苦恼过,但始终心怀着期许,一步步朝着与正义走去。
但这次,他似乎已经无法继续前进,因为,他患上了肺癌,中晚期……
在江阳接受治疗期间,朱伟也没有停止。
中朱伟意外发现葛丽当年生下的小男孩目前被岳军抚养,然而那小男孩却不姓岳,而姓夏!他推断那小孩是夏立平的。
那么按照孩子的出生时间就能推算出当年葛丽怀孕时不满14岁,这样就能定夏立平的罪,将他们的犯罪团伙撕开一条口子。
无奈夏立平太高,他们不可能通过没有实证的举报让夏立平做亲子鉴定。
2013年1月,江阳病情恶化,进入肺癌晚期。没有多少时间了,江阳的生存期已经不到半年。
既然如此,他打算用自杀制造一场轰轰烈烈的,以死换来群众和上级公检法对案件的关注,推动案件侦查:
于是,2013年2月,江阳按计划约胡一浪在江市见面,以手中侯贵平生前拍下的照片要挟胡一浪打给江阳妻儿60万元。胡一浪先付了20万。
就这样,胡一浪与江阳有了资金往来记录。
2月28日晚,江阳和张超发生争吵后打架,江阳用手将张超脖子抓破,张超的皮肤组织留在了江阳指甲缝,
朱伟用匿名电话卡打了报警电话,这样派出所就留下了调解江阳张超矛盾的出警记录。
3月1日中午张超飞去北京,2号早上返回江市。
3月1日晚上,江阳穿着张超的衣服开着张超的车回到小区。于是小区监控视频中留下了案发时“张超”来过的影像。
回家后江阳准备了一番,将这些年自己的经历录成视频,之后在录像机前把脖子伸进了自杀设备。这设备由陈明章提供,能模拟人体力学勒死人的力度和角度。
江阳死了。
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
3月2日下午,浑身酒气的张超故意穿上与平时形象大相径庭的破旧衣服,拆掉了自杀设备堆在阳台,这样看起来就像正常的自动晾衣架。
然后张超拖着装了江阳尸体的箱子出发了。
按计划张超乘坐的出租车被陈明章公司里一位员工的朋友追尾,张超不得不改乘地铁。地铁站人流量很大,张超拒绝安检并声称箱子里有,这一新闻很快广泛传播。
媒体来了,排爆打开箱子里面却是一具男尸。物议沸腾,新闻热度飙升,张超杀死江阳案引来了群众高度关注。
接下来张超认罪然后翻供,事情按着他们的计划的方向进行着。
翻供后,江阳张超他们终于引来了高专案组:这是由省厅、江市局、江市检察院抽调精锐组成的的联合专案组。
省厅副厅长高栋向江市局刑侦队长赵铁民推荐了严良,
严良非人员,更方便,且此次办案的是江市局,离开了平康县,孙红运的势力影响减小,能更加顺利查案。
严良果然顺着江阳的遗物查到了侯贵平,继而查出了侯贵平的死另有蹊跷。
再根据张超、李静口供的引导,严良一步步查到了陈明章、朱伟,以及江阳十年来为侯贵平案进行的所有努力,严良接近了。
得知严良的进展顺利,张超同意交代实情,条件是审讯时专案组所有成员都在场。
这是江阳张超计划中最重要的一环:
专案组的成员来自公检法各单位,听取张超的陈述后他们会向各自汇报,有可能向更上级汇报。
这样,了解案情的人员会很多,夏立平孙红运团伙不可能收买所有人。
赵铁民以开会为借口,召集了专案组所有成员。当着所有人的面,张超讲出了这十年来江阳的经历。
十年冤案,江阳付出了青春、前途、家庭,名声,乃至生命,结果触目惊心。所有实质性的证据都被毁灭了,只剩下了当初侯贵平拍下的照片和受害女孩名单。
张超恳求赵铁民和严良拿到夏立平与那孩子的亲子鉴定,赵铁民同意了。
赵铁民派出手下刑警扮作,以酒驾为由让夏立平到医院抽血。作为有一定的官员,夏立平保持了自己的风度,配合抽血证明没有酒驾后离开。
利用这管血,他们终于拿到了夏立平和葛丽之子的亲子鉴定!
至此,十年冤案终于有希望大白。
然而,2014年3月9日,省某部副部长夏立平跳楼自杀。
一个月后,局政委李建国意外坠楼身亡。其后卡恩集团董事会秘书胡一浪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
所有涉案人员又一次因种种意外死亡了,夏立平死了,孙红运却活了下来。
看来,夏立平并不是此案中最高的官,孙红运以实施性贿赂的高官高到难以想象。
但案件进行到这一步,省公检法中相当一部分人已彻底愤怒,无法再沉默,江阳案唤醒了他们对正义和的渴求,案宗终于被递到了。
2014年7月29日,大老虎落马。
身怀赤子之心的检察官江阳,十年饮冰难凉热血,在无尽的黑夜里,无数次期望光明的到来,最终死在了黑暗里。
而后他的战友继续燃灯奔走,不惜以坐牢为代价,引来关注,换取了程序正义。
侯贵平、江阳、朱伟等人付出了一切,一次次艰难查证,证据又一次次被摧毁,案件实情被披露后,更多的人行动了起来,最终维护了司法的尊严。
纵使长夜难明,有人舍命燃灯!
追剧也普法|《沉默的》里不可沉默的纪法
由作家紫金陈的小说《长夜难明》改编的热播剧《沉默的》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支教老师侯贵平发现一黑恶团伙的犯罪行为,毅然与之作斗争,最终被冤身亡。两年后,检察官江阳着手对侯贵平案进行复查,结果连遭黑恶团伙阻挠打击,甚至身陷囹圄。在生命的最后,江阳引来办案高手严良介入侯贵平案,一场正义的接力赛就此展开。
接下来,让我们再次跟随办案严良的“野路子”,揭开剧中那些不可沉默的纪法。
关键词1:保障履职
剧中黑恶团伙犹如浓雾笼罩在江潭市,心怀正义的江阳、朱伟等办案人员接连遭受打击报复,轻者被处分降职、重者身陷囹圄。现实生活中,我们如何保护人员依法履职免受打击报复?
人员履职过程中,常面临激烈的利益冲突,特别是在一线同违纪违法问题作斗争的人员,其履职行为必然会引发部分人员的强烈仇恨,进而导致打击报复进而遭到打击报复。
为保护人员合法权益,《中华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政务处分的适用情形、适用程序及申诉途径作了详尽规定,以保障依法履职。如第五十三条规定,监察机关在中发现人员受到不实检举、控告或者诬告陷害,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
《中华刑法》则在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而在履行特殊职责的人员保护方面,办公厅、办公厅2016年出台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则从排除阻力干扰、规范考评考核、加强人身安全保护等方面,建立健全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为公正司法保驾护航。
对人员依法履职进行打击报复,既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还会损害党和国家的公信力,具有很大的危害性。而营造健康的履职生态,不仅需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保障,更需要全体社会公众的支持参与。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
关键词2:泄露漏工作秘密
朱伟归案后,向机关反映了侯贵平案有一名目击证人的线索。干警小罗掌握这个重要情报后,转手就泄露给孙传福黑恶团伙。泄露重要案件信息,小罗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根据《中华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第四条规定,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剧中证人情报线索,属于警务工作秘密具体范围中“正在侦查的一般刑事案件的案情”。小罗泄露此情报,显然违反了前述法规,应结合案情性质给予其行政处分,构成犯罪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守纪律,保守秘密;秉公执法,清正廉洁。——中华入警誓词节选
关键词3:诬告陷害
剧中有两处诬陷情节让人印象深刻,分别是朱伟被李建国诬陷刑讯逼供和江阳被胡一浪等人诬陷收受贿赂。李建国和胡一浪等人所需承担的责任有何差异?
《中华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诬告陷害罪与一般诬告陷害行为的主要区别在于诬陷的内容、目的和性质。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行为;而一般诬陷行为仅限于捏造犯错误的事实,其目的是使他人受到某种党纪或政务处分。
剧中,因李建国的陷害,朱伟被降职,但并未受到刑事追究。因此李建国不构成诬告陷害罪,应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党纪政务处分。而胡一浪等人的行为则直接导致江阳获刑,涉嫌诬告陷害罪,应视情追究刑事责任。
坚决向诬告陷害行为亮剑。
关键词4:私会当事人
江阳私下与对象胡一浪会面,结果被诬陷受贿,值得引起广大办案人员的注意。办案人员私会当事人是否违反纪律要求?
根据两高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
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应当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组织;
司法人员因办案需要,确需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组织在非工作场所、非工作时间接触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获批准;
司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因不明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接触当事人的,应当在三日内向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违者将依照相关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给予处分,并按程序报经批准后予以通报,必要时可以向社会公开;造成冤假错案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案人员应避免私下接触当事人,存在私下接触情形的,应及时报告,否则将可能面临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打铁还需自身硬。
关键词5:黑恶势力“保护伞”
局局长李建国听命于孙传福黑恶团伙,想方设法开脱、包庇其违法犯罪行径,从泄露消息、阻挠到帮助杀死关键证人。李建国是否属于黑恶势力“保护伞”?
根据国家监委会同最高法、最高检、部、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应聚焦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及坐大成势的过程,重点查办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7类案件,即:
结合剧情看,李建国涉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应重点予以打击。根据《中华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建国涉嫌组织、、参加性质组织,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此,李建国若是党员,还会受到相应的党纪处分。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关键词6:利用影响力受贿
副秦大川女婿曾祥东收受孙传福等人贿赂和金钱贿赂后,打着秦大川的旗号为孙传福等人谋取非法利益。那么,曾祥东是否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
《中华刑法》第三百八条之一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曾祥东打着岳父秦大川的旗号,收受贿赂并为黑恶势力团伙谋取不正当利益,实际是利用了秦大川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一种利用事实职权来进行受贿的行为,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但需注意的是,若副秦大川与女婿是共谋,那么秦大川就应该构成受贿罪,而曾祥东也应是受贿罪的共犯。
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差,难免殃及子孙、贻害社会。
关键词7:贿赂
大白后我们可以发现,孙传福黑恶团伙通过强迫女工的方式,向副秦大川女婿曾祥东提供贿赂。那么,如果党员干部接受贿赂,会触犯哪些党纪国法?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六)其他严重违反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的行为。
现行阶段我国法律对受贿罪的规定,更多是针对财物性贿赂犯罪,而不能单纯按照贿赂来定罪。但党员干部接受贿赂若符合等违法犯罪情形,则可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此外,还可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员政务处分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党员干部要做作风建设的引领者。(国家监委网站 张琰 厦门市集美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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