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真孝善网,为您提供真孝善正能量书籍故事!

苛捐杂税(苛捐杂税的拼音)

时间: 现代故事 提交错误

红色金融路丨废除苛捐杂税、设置多项免税规定!这个机构的设立,大大减轻农民负担→

20世纪初,各派军阀连年混战,对农民横征暴敛。统治下的更是面临沉重的苛捐杂税,那时的中国经济处于崩溃的境地。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财政委员部设立了内设机构——税务局,它的设立对减除负担、支持和苏维埃政权建设,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广播电视总台、中国联合策划的大型融媒体报道《红色金融路》,今天播出第15集,让我们跟随记者走进江西,一起寻访这段难忘的历史。

视频加载中...

废除苛捐杂税

设置多项免税规定

走进位于江西瑞洲坝的苏区税收史陈列馆,能看到当年税务人员自带干粮下乡用的工具,当年的税收制度比较简单,保证了的资金和物资需要,同时也让得到休养生息。

江西省瑞金市税务局股股长 钟俊辉:中华苏维埃税务局成立之后,主要征收的税种有三种,农业税、商业税、关税。农业税就是用每亩田的产量除以全家的人口数,按平均数来征税。

江西省瑞金市税务局股股长 钟俊辉:而时期,除了这些税之外还有临时的捐税、附加税等,农民的负担很重。苏区成立之后跟统治时期,税收最重要的差别就是农民的负担大大减轻,没有苛捐杂税,施行统一的累进税。同时还会根据阶级成分来划分,雇农会免税,富农会多征一点。

通过翻阅资料,记者看到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颁布暂行税则的决议》,废除的一切田赋丁粮、苛捐杂税、厘金等,征税的种类分为商业税、农业税和工业税。为鼓励苏区工业发展,当时暂免工业品出厂税的征收,农业税是当时的主要税种,农民在分得土地之后,生产积极性得到提升。

江西省瑞金市税务局工作人员 程光敏:当时农业税主要按农民分得土地后,种了稻谷、茶叶的收获量来征收。如果种稻谷一年收两季,就征两次税,也就是收获几季就按几次征税。如果遇到天灾等,可以享受税收适当优惠减免。

《暂行税则》中有多项免税规定,这维护了工人、农民、的利益,也鼓励了农民开垦荒地、改良种子增加农业收入,这种经济杠杆作用也体现在商业税上。根据《暂行税则》的要求,商业税按照商店的资本定税率,然后按照税率征收所得营利。

江西省瑞金市税务局工作人员 程光敏:两百元到十万元分了13个档次,档次越高税率越高。两百以下不用征税,肩挑的小贩不用缴税,贫苦阶层也享受免税。

对苏区实行经济封锁

财政委员部设置关税处

随着对苏区实行严酷的经济封锁,苏区经济遭遇极端困难。1933年3月,财政委员部发布训令第十五号《建立关税制度》,训令规定在根据地十五个县的边境水陆要冲设置24个关税处,位于江西会昌县的筠门岭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

为什么设在水运的交通要道,交通陆路就不需要了吗?江西省会昌县办曹树强表示,当年苏区出口到白区的大宗物品,像农产品大米、茶油等,走运输比较便利。苏区里面重要的出口物资钨砂,走运输成本比较低,而且也比较方便。当时征收的税种主要有三类,一类是进入苏区,叫入境税;一种是苏区的产品输往白区的,叫出口税;还有一种就是过境税,货物在苏区进行中转,又可能流转到其它区域去。

当年的关税处为什么设在会昌筠门岭呢?会昌筠门岭在当年是闽粤赣三省的交通咽喉,这里有条江,是重要的水上交通运输线。当年筠门岭关税处是一个大的关税处,负责三个县关税的征收,这里设的是一个总处,大概还有十来个分处,总的工作人员在两百人左右。

现在平静的湘江水已经看不到往日的繁忙,只有附近几处老房子在见证着岁月变迁。曹树强告诉记者,当年税务人员在河边稽查物品,再搬到岸边称重计量。苏区的关税主要分为入境税、出口税和过境税。一切货物在边境税关纳税后通行全苏区,不再二次征税,税率也是按照苏区群众需要的程度来确定高低。

江西省会昌县办 曹树强:当年苏区生产的工业品钨砂,包括富余的农产品,大米、稻谷、茶油,送往白区能够为财政提供收入,白区输入苏区的紧缺物资,像布匹、洋油、蜡纸、西药,这些是我们苏区紧缺的物资,那么它进入到苏区收的税就比较低。

总的来说,当时关税的税率是:进口苏区不需要的货物税率高,进口苏区紧缺的货品税率低;出口苏区盛产的货物税率低,出口苏区紧缺的货物税率高。税率还根据经济斗争的需要进行浮动。由于苏区时期税收工作尚处于创建阶段,税收征收面窄,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不大,但是它在积累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转载请注明央视财经

(编辑 孙永慧)

民国是中国最浪漫的时期?那是你不知道什么叫苛捐杂税

前一段时间,网上一直流传着一种论调,那就是民国是中国最浪漫的时期,尤其是各种小视频尤为严重,确实,有极小一部分的军阀有条件浪漫,但这都是建立在严苛且混乱的税收制度上的,而我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到了那个年代,可能都是被剥削的平民,终日为生活忙碌,根本没有时间让你去浪漫。

那么民国时期的苛捐杂税到底有多苛刻,接下来湖北普拓管理咨询就带大家回到那个年代,去体会一下民国的税收制度。

民国沿用了清末的税收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个混乱,不仅税收名目众多,收税的部门也多,比如掌管田赋、契税(民产部分)的是大兴、宛平县署;掌管契税(旗产部分)、牲畜税、屠宰税的是左右翼税务监督衙门;掌管崇关税、烟酒税的是崇文门税局;掌管弹压捐、车捐、慈善捐的是内城巡警厅;掌管乐户捐、妓捐、铺捐、戏捐、贫民捐的是工业捐局;掌管牙税的是顺天府督粮厅;掌管当税的是京师财政厅。当时,在京城各门设税局和分局共15处,在城郊及远郊设税局和税卡共23处。

到了北洋时期,税收制度又经过了三次整改,第一次提出划分国家税与地方税;第二次取消国家税和地方税的划分;第三次又在宪法中规定了国家税与地方税的划分,并统一了国家税和税种与税率。

按理说统一税种税率是件好事儿,但是这个时期军阀割据,根本就没有军阀听从的指挥,百姓要缴的税不仅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十数个名目,分别是印花税、广告捐、验契费、长途汽车捐、平绥路货捐、铺底税、吸户捐、电车市政捐、牲畜检验费、四项加一捐、房捐(原名警捐)、邮包税、公益捐(也称市政公益捐)、警饷附加捐、奢侈特品捐、证券登记费、公厕捐粪场捐。在创办新税种的同时,京兆公署还增设了许多新的税局、税卡。

在当时有一种说法就是,连种个庄稼挑粪施肥都要缴税,这让当时的农民苦不堪言,一方面是严苛的税收,另一方面如果不种庄稼的话,人就会挨饿,在那个年代,有的地方吃光了植物树皮,甚至易子而食,不知道这样的时代,浪漫在何处?

1982年,民国取代了北洋,划分了国家税和地方税的范围。其中在北京地区实行的国家税共有7种,分别为崇关税、烟酒税、印花税、平绥路货捐、奢侈特品捐、验契费和矿税。1948年又演变成印花税、烟酒税、矿税、货物税、交易税、所得税6种。新设的印花税、交易税和所得税,是引进西方国家的税种。这些西方国家税种的引进,使中国近代的税制机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当时开征的新税,沿用到新中国成立,直至现在。地方税则比清末增加了很多新税种,将清末国家税中的田赋、牙税、当税、牲畜税、屠宰税、契税等改为地方税,使当时的地方税种达到23个,相比于北洋时期,这个时段的税收名目更多。

国民统治初期北京的税务行政管理与清末的状况大致相同,仍然是事权不统一,多征收机关,多头征,各自为政,谁收谁用的现象。北京下属的财政局、局、卫生局、社会局、工用局、公务局和自治筹备处,都有税收大权。财政开支缺乏统一管理,经费短缺的单位,就可以自行创办税种,或者附加收税,不受的约束。

这种情况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才统一归财政局,不知道,这样的民国,大家还觉得浪漫吗?

大明灭亡,真的是因为征收三饷,惹出民怨沸腾吗?

据史料记载,清朝初年,摄政王多尔衮在总结明亡原因时,直言不讳地指出,明末所谓的“三饷”就是导致明朝败亡的最大弊政:“前朝弊政,厉民最甚者莫如加派辽饷,以致民穷盗起,而复加剿饷,再为各边抽练,而复加练饷。惟此三饷,数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远者二十余年,近者十余年,天下嗷嗷,朝不及夕。”

尽管多尔衮身为清朝摄政王,可能他的言论有时不尽公平合理,但在这个问题上,他的看法无疑是准确无误和一针见血的。明朝灭亡,确实有军事文化社会等诸多方面的问题综合所致,但经济失策失败却是釜底抽薪式的关键问题。

一般说来,暴政乱政也会使民众苦不堪言,文化腐朽也会让百姓失去精神支柱,但都抵不过经济破产让群众来得猛烈和痛苦。明末实行的“三饷”政策,就是雪上加霜的罪恶一击。于是,庞大的政体大厦很快就轰然倒塌,国家机器运转不灵,等待的只有死路一条。

明末时期的苛捐杂税泛滥,应当说是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始料未及的。他出身贫寒,深受苛捐杂税盘剥、贪官污吏欺压之苦。所以他当皇帝之后,试图建立一个轻徭薄赋、清明的社会。为此他做了很多努力,比如说视贪如仇,动辄就对贪官污吏大开杀戒。再比如,带头当廉政表率,规范从政原则,号召民众参与监督等,应该说还是取得了很明显效果的。

或许人亡政息,他死后,明王朝尽管国号还叫明、皇帝还姓朱,却一步步地回到前朝的老路上了,皇帝不务正业、腐化堕落,奸臣当道、乌烟瘴气,宦官乱政、肆意妄为,党争不断、内讧不止等,都与朱元璋时代不同了。

其中最显著的不同,是朝廷向老百姓征收的赋税成倍地增加。明末内忧外患频频,朝廷便以此为由,在原先额定的正常赋税之外,加派赋税。名目有三:辽饷、剿饷和练饷。当时明朝在东北与后金作战,故征辽饷以充军费。后各地相继爆发农民,为筹集军费平定,又加派赋税,是为剿饷。继而为应付清军南侵,明又训练边兵,于是又加派练饷。“三饷”本来都是正税之外临时性的赋税,开征剿饷时,崇祯皇帝曾满怀深情地表示,“暂累吾民一年”。但开征之后,几乎就成了定制,终明朝而未革除。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明朝实施“杀鸡取卵”般的经济政策呢?按说,万历初年张居正主持朝政时候,是明帝国经济状况最好的时代,当时户部太仓库岁收入四百万两白银,号称国库充溢。而到崇祯年间,“三饷”加派多达每年近2000万两白银,可想而知已经到了“耗尽国力”的地步。

笔者在这里之所以把“耗尽国力”使用了引号,实际是想说耗尽的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国力,而是可以拿出来为江山社稷、边关防御、辅助民生的财力罢了。我们从明朝末年的财政使用情况就能够看出端倪。有史料显示,明朝末年,每年正常的岁入额为1400余万两,其中归入内府作为皇帝和宫廷享乐的约600余万两,属于户部用于开支的,不过400余万两。也就是说,大部分财力都用在了皇帝与皇宫保障和挥霍上,其他开支自然寥寥无几、捉襟见肘了。

所以,庞大的国家机器要正常运行、各级官吏要正常开支,只能采取加赋加派的方法强收豪夺了。不得不提,明末加派的“三饷”,到崇祯十二年(1639年),竟然高达2100余万两,远远地超过了正税的收入。可见,老百姓的负担之重,已经到了难以言表的程度。

更为可恶的是,老百姓的负担增加幅度,并不是简单的提高1.4倍这样简单。因为各级贪官污吏都不会放过这个搭车搜刮的大好机会。时人有记载:“暗为加派者,不知几百千万”,“私派多于正赋”。甚至有的地方官吏捞了钱,却借口老百姓负担重,不忍心收,扣下饷银不上交,自己享用。据说,当时山东有些地方,老百姓的负担竟然增加了六倍之多。

本来,征收“三饷”,是为了维护内外秩序稳定,但如此杀鸡取卵的做法,无疑是逼老百姓铤而走险。笔者在一篇文章看到,当时有位官员感叹:“是驱民以为贼也,又何平贼之有!”

于是,一个误区、一个怪圈就此形成。明末天灾人祸、内忧外患不绝,帝国财政入不敷出,无力筹备军饷组建,又不能任蛮夷、流寇蹂躏国家而置之不理,故不得不征收巨额赋税,却又将良善百姓逼上造反之路。为御敌入侵而加派,因加派而逼民为寇,要荡寇又得加派,于是恶性循环,乃至亡国。就是无法避免的悲剧性结局了。

【苛捐杂税(苛捐杂税的拼音)】相关文章:

1.动物故事精选:寓教于乐的儿童故事宝库

2.《寓教于乐:精选动物故事助力儿童成长》

3.探索动物旅行的奇幻冒险:专为儿童打造的童话故事

4.《趣味动物刷牙小故事》

5.探索坚韧之旅:小蜗牛的勇敢冒险

6.传统风味烤小猪,美食探索之旅

7.探索奇幻故事:大熊的精彩篇章

8.狮子与猫咪的奇妙邂逅:一场跨界的友谊故事

9.揭秘情感的力量: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与决策

10.跨越两岸:探索彼此的独特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