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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刑章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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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经

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白话文

孔子说:“五刑所属的犯罪条例有三千之多,其中没有比不孝的罪过更大的了。用武力胁迫君主的人,是眼中没有君主的存在;诽谤圣人的人,是眼中没有法纪;对行孝的人有非议、不恭敬,是眼中没有父母双亲的存在。这三种人的行径,乃是天下大乱的根源所在。”

品读

这一章书,是因前章所讲的纪孝行,今两条途径,走到敬、乐、忧、哀、严、的道路,就是正道而行的孝行。走到骄、乱、争的道路,就是背道而驰的逆行。所以就跟住上章所讲的道理再告诉曾子,说明违反孝行,应受法律制裁,使人知所警惕,而不敢犯法。这里所讲的五刑之罪,莫大于不孝,就是讲明刑罚的森严可怕,以辅导世人走上孝道的正途。列为十一章。

孔子又对曾子提醒的说:“国有常刑,来制裁人类的罪行,使人向善去恶。五刑的条文,约有三千之多,详加研究,罪之大者,莫过于不孝,用刑罚以纠正不孝之人,自然民皆畏威,走上孝行的正道。”

“一个部下,如果找到长官的弱点,威胁逼迫,以达到他所希望的目的,那就是目中无长官,如果对于立法垂世的圣人,讥笑鄙视,那就是无法无天,如果对于立身行道的孝行,讥笑鄙视,那就是无父无母。像这样的要胁长官,无法无天,无父无母的行为,那就和禽兽一样,以禽兽之行,横行于天下,天下还能不大乱吗?所以说:这就是大乱的道了。”

【故事】弃官奉亲

荥阳中牟人潘岳,字安仁,晋武帝时任河阳县令。他事亲至孝,当时父亲已去世,就接母亲到任所侍奉。他喜植花木,天长日久,他植的桃李竟成林。每年花开时节,他总是拣风和日丽的好天,亲自搀扶母亲来林中赏花游乐。一年,母亲染病思归故里。潘岳得知母意,随即辞官奉母回乡。上官再三挽留。他说:“我若是贪恋荣华富贵,不肯听从母意,那算什么儿子呢?”上官被他孝感动,便允他辞官。回到家乡后,他母竟病愈了。家中贫穷,他就耕田种菜卖菜,之后再买回母亲爱吃的食物。他还喂了一群羊,每天挤奶给母亲喝。在他精心护理下,母亲安度晚年。:
诗曰:弃官从母孝诚虔,归里牧羊兼种田;藉以承欢滋养母,复元欢乐事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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